网络送养黑产链:为何“养不起”只是借口?
随着“鲍毓明案”的进展深入 , “网络送养黑产链”受到广泛关注 , 更准确的讲 , 其实是“送养黑产链”被再次关注 。 事实上 , “民间送养”并非什么新鲜事 。 虽然 , 法理规定私自签订收养协议是违法的 , 也是无效的 。 但是 , 在民间 , “送养”的事情却暗地里进行着 。 甚至 , 在一定程度上 , 连违法的私自收养协议都没有 , 只是“一手交娃 , 一手交钱”而已 。民间的普遍认知 , 认为孩子是亲生父母的“私产” , 作为孩子的亲生父母既然同意“送养” , 旁人也就不好多说什么(即便是违法行为) 。 所以 , 这导致如果监管环节出现疏漏 , 那么“送养”就会成为一种被默许的存在 。 即便是交易的行为 , 拐卖的勾当 , 也不太容易被发现 。从某种意义上而言 , “送养”属于道德范畴中的契约 。 在旧社会中 , 一些家庭因经济问题“养不起”孩子 , 就会选择把自己的孩子“送养”到“养得起”的家庭 。 当然 , 所谓的“送养”就是彻底“改名换姓” , 孩子在归属上 , 也就彻底成为别家的孩子 。只是 , 过去的“送养” , 因社交关系简单 , 大多数都是送给“同乡” 。 所以 , 就算孩子长大后 , 亲生父母也能知晓其生活境况 。 当然 , 过去的“送养”结局 , 也并非都能符合亲生父母的心愿(孩子能过得好) , 只不过 , 总体而言 , 交易的性质没那么强 , 显得相对有道德 。于此 , “送养”在一定程度上 , 属于旧社会时期 , 缓解家庭抚养压力的主要途径 。 当然 , 更重要的一点是 , 有些家庭确实想要孩子(原因不一 , 尤其重男轻女思想较重的地域 , 男孩很受器重) 。 这种情况下 , “送养”就应运而生 。 当然 , 更重要的是 , 在很长一段时期 , 女性并没有很好的避孕措施 , 这导致即使不想生下来 , 但是已经怀孕较久 , 只能生下来 。可是 , 我们今天提到的“送养” , 其实就是“交易” 。 因为 , 孩子已经被明码标价 , 甚至 , 有些孩子还没出生 , 就已经被提前“送养”出去 。 这导致 , 一些心术不正的年轻夫妇 , 打着送养的“名义” , 搞起“私人订制”的“生娃送养业务” 。 而所谓的“送养黑产链” , 只不过是为他(她)们提供更畅通的交易链条而已 。所以 , 在一定程度上 , 涉及“送养”的亲生父母肯定是“共犯” 。 虽然 , 不一定都是“早有预谋” 。 但是 , 在“节育避孕”相对容易的年代 , 生下来不想养 , 这本来就是很大的问题 。 当然 , 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 还是基于重男轻女的问题(很多家庭为生出男孩 , 不惜一切代价去多生) 。事实上 , 从众多“送养”的案例中来看 , 绝大多数亲生父母都是已经育有一个孩子(或男或女) , 这种情况下 , 为凑齐“儿女双全”的“理想型”家庭模式 , 就会把同样性别的新生儿“送养” 。 并且 , 这样的“市场”还挺大 。 至于 , 如“鲍毓明案”中涉及的“送养” , 还是比较少见的 。因为 , 大多数人养孩子 , 都想养一手的孩子 。 就是 , 在孩子构建原生情感的过程中 , 只有“养父母”的存在 , 而没有“亲生父母”的存在 。 因此 , 就“送养”来讲 , “新生儿”可能更受欢迎 。 甚至 , 可以说是“送养市场”的“基本盘” 。不过 , 确实存在“不得不送养”的情况 。 比如 , 一些年轻女性 , 意外怀孕后 , 人流不及时 , 导致只能生下来 。 这种时候 , 如果还没有结婚 , 最好的办法就是“送养” 。 但是 , 因世俗道德的存在 , 这些女性为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道德审视 , 就会选择“私下送养” , 而非走正规的送养路径 。这种情况 , “送养中介”是比较喜欢的 。 因为 , “年轻妈妈”在这种时候没得选 , 可能给一些慰问金就可以打发掉 。 而作为“送养中介” , 在很大程度上 , 可以拿到更多的好处费 。 并且 , 在对接的过程中 , 也会以“年轻妈妈”的筹码 , 进行对应的宣传 。说实话 , 如果以道德进行对应的审视 , 可能这算是最好的结局 。 但是 , 从法理的视角来看 , 如果收养程序不合法 , 那么孩子未来的处境 , 就很难预料 。 所以 , 对于未婚女性来讲 , 无论是出于对自己的保护 , 还是出于对生命的尊重 , 都要尽可能地避免怀孕 。另外 , 在“送养”过程中 , 并不是不可以涉及“费用” , 但是 , 如果只是为“送养”而“送养” , 那么所涉“费用”就可能是肮脏的 。 如果 , 是出于人情的“考虑” , 怀胎十月的“慰问” , 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可以理解的 。 但是 , 这并不在我们所谈论的“送养”黑产范畴内 。在“送养的产业链”中 , 一个孩子的“送养” , 不仅是从A家庭到B家庭的过程 , 而是宛如物品交易的过程 。 有“中介费” , 有“介绍费” , 有“手续费” 。 甚至 , 当“送养孩子”的“所得” , 超过“打拼的所得” , 就会触发一些底层年轻人走向“生孩子 , 卖孩子”的循环之中 。我们可以想象 , 一个孩子10万(元)起 , 除却要达成两个家庭的送养契约外 , 还要养活一群“中介” 。 但是 , 因“送养”存在非血缘关系的问题 , 就导致孩子可能遭遇更多不确定性的伤害(“虎毒不食子”毕竟是一条朴素的法则) 。 虽然 , 并不是绝对性的 。 但是 , 悲剧的可能性 , 总是要大一些的 。所以 , 打击“送养黑产链” , 必须要全方位地进行 。 甚至 , 在一定程度上 , “亲生父母” , “中介” , “收养父母”的存在都要“零容忍” , 只有这样 , 非法“送养”才能被遏制住 。 并且 , 对于“周边性的产业链” , 也要进行严厉的打击 。 就比如“假结婚给孩子上户口” , 或者“非法途径办理准生证”等 。因为 , 任何疏漏的存在 , 都可能是“送养黑产”成链的一种推动 。 而作为“幼儿”和“儿童” , 因为不能独立的生活 , 就被改变人生的轨迹 , 甚至是走向人生的灰暗 , 这着实是令人感到悲愤的 。 如果说 , 恶意的拐卖孩子是一种十恶不赦 , 那么“送养”其实算是被美化的“拐卖行为” 。刘再复说 , 明知生育和分娩是痛苦的 , 许多女性还是要拥抱这种痛苦 。 因为 , 这痛苦乃是“生命自然” 。 可是 , 当“送养”伴随着利益的交割时 , 所谓的母性就被瞬间杀死 。 这种时候 , 即便借口万千 , 父母的共犯嘴脸却依然清晰可见 。 就因为 , 他(她)们把人性中最可贵的部分 , 也拿去售卖 。原创文章 , 谢绝转载 , 首发微信公众号:qingnianxueji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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