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日报TB70万份!福州人人可领,福州第二期消费券来了


采访人员8日下午从市商务局获悉 , “惠聚榕城消费季”第二期消费券将于5月10日上午10:00开始发放 , 计划投放4900万元共70万份消费券卡包 , 在榕人员均可申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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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日报TB70万份!福州人人可领,福州第二期消费券来了】

相比第一期 , 第二期消费券适当增加了卡包金额 , 每个卡包内含总价值70元通用消费券(2张满120立减30元券 , 1张满40立减10元券) , 用消费券在符合条件的消费场所消费可抵扣相应金额 。 卡包有效期自发放之日起至5月16日24:00(共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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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消费券可参与活动商户:注册在福州市行政区范围内的线下全行业实体商家 , 包括餐饮、商超便利等消费场所使用 。 (沿用第一期报名加圈选商户 , 同时继续发动商户自主报名参加 。 )
活动可参与用户:全体在榕人员(包括域外来榕人员以及已经申领过第一期消费券的人员)均可申领 , 先到先得 。
领取方式有两种:线上领取 , 消费者从支付宝首页点击活动图片或在支付宝搜索“福州”进入“惠聚榕城”会场 , 点击申领消费券包;线下领取 , 消费者在门店扫描活动海报二维码 , 进入“惠聚榕城”会场 , 点击申领消费券包 。 活动期间 , 支付宝在首页显著位置为活动提供入口 。
领取和使用规则:
(1)本轮投放期间 , 同一用户仅可领取1次 。
(2)消费者在符合卡包使用条件的商家(场所)消费 , 达到相应使用标准后 , 即可核销 。 消费者的卡包可在商家所有优惠让利的基础上使用 。
(3)每个卡包的3张消费券不能叠加使用 , 一次支付只能核销一张 。 可以与商家优惠叠加使用 , 核销顺序:商家优惠券 >消费券 。
(4)用户需在有效期内进行核销使用 , 过期作废 。 过期未核销的消费券额度将被收回 , 收回额度在后续滚动发放 。 (采访人员 王玉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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