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深圳豪宅业主投诉入户大堂实为“窄巷”,律师:开发商行为已违约( 二 )


针对业主提出的问题 , 南都采访人员向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了解了情况 。 5月7日 , 该公司回复表示 , 天鹅湖花园(三期)是住宅加裙楼商业项目 , 项目建设已取得竣工备案 , 并通过相关部门消防验收 , 设计与施工均符合政府法律法规 。
“我们深切理解业主的担忧 , 面积测绘是专业而严谨的一项工作 。 ”回复中同时提到 , 天鹅湖花园(三期)项目的面积测绘是由政府地籍测绘大队负责测绘和复核 。 该项目中商业和住宅分属不同区域 , 不同类别 。 南面设有住宅区集中入户大堂 , 业主通过集中入户大堂独立电梯到三层 , 再分流到各栋 , 形成良好且独立的住宅庭院空间 。
“考虑到业主使用的便利性 , 在设计上我们也预留了各栋到达地面的消防通道 。 业主的居住安全我们始终放在首位 , 集中入户大堂电梯是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设计施工 。 ”
律师:
开发商行为已构成违约 , 业主要求合理
京师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范辰介绍 , 业主和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合法有效 , 则业主和开发商均应该遵守;附件构成合同书的一部分 , 也应予遵守 。 如果一方不遵守合同约定 , 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 应承担违约责任 。
购房合同中约定有“首层电梯大堂” , 但实际交付的ABC栋房屋中并无“首层电梯大堂” , 开发商的行为已构成违约 , 业主要求恢复ABC栋首层电梯大堂的要求合理 。 如果开发商不能恢复ABC栋首层电梯大堂 , 应承担违约责任 。
【南方都市报深圳豪宅业主投诉入户大堂实为“窄巷”,律师:开发商行为已违约】采访人员了解到 , 业主和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中“首层电梯大堂”未明确注明楼栋 。 未明确注明楼栋 , 该小区业主可以认为所有楼栋都有“首层电梯大堂”吗?范辰律师解释说 , 《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 , 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 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 , 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 合同中“首层电梯大堂”没有明确楼栋 , 如果业主认为所有的楼栋都应该有“首层电梯大堂” , 那就可以认为所有楼栋都应该有“首层电梯大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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