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创业板改革激发并购重组活力 加速产业整合升级( 二 )


《重组审核规则》中 , 对于重大资产重组的收入认定 , 除比例达到50%以外 , 还同时要求标的资产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产生的营业收入超过5000万元 。
有市场人士认为 , 此举体现了对于营收较低公司的包容性 。 部分上市公司营业收入规模较小 , 在规则修订前并购规模较小的标的资产 , 也可能会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 增加了信息披露成本以及重组审核的时间成本 。 本次规则修订增加营业收入5000万元的绝对值标准 , 一定程度上降低小规模企业的公司并购成本 , 提高并购效率 。
此外 , 《重组审核规则》在价格形成机制上给予更多弹性 , 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底价 , 从市场参考价的90%下调至80% , 有利于减少股价倒挂引起的交易双方纠纷 , 也有利于引导交易双方合理评估确定标的资产估值 , 缓解“三高”并购问题 , 降低商誉规模及减值风险 。
劳志明作了这样一个假设:当前股票价格是10元 , 120日均价可能7元 , 然后打8折就是5.6元发股 , 然后信息披露后20%涨停股价12元 , 那是个啥效果呢?“外行人想到的会是利益输送和套利 , 但其实市场化博弈带来是估值的降低 。 ”
对于未盈利企业的重组上市(未盈利企业的上市标准一年内暂不实施 , 一年后再做评估) , 《重组审核规则》要求 , 在首次实现盈利前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3年内不得减持该部分股份;第4~5年内 , 每年减持的该部分股份不得超过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 。
10年多来 , 一大批创业板公司借助并购重组成功实现产业整合和转型升级 , 迈向高质量发展新台阶 。 此次相关制度的完善 , 有利于激发存量公司的活力 , 激发创业板并购重组活力 , 加速产业整合与升级 , 并着力解决盲目跨界并购、部分并购效率低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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