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日报没房可由租住地社区集体户“兜底”,济南全面取消城区落户迁入限制

□资料:段婷婷制图:马立莹
□采访人员 段婷婷 王健 报道
本报济南5月12日讯 日前 , 济南市出台《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 对有在济南从业、居住意愿的外地人员 , 全面取消在城区、镇区落户迁入条件限制 , 实行以群众申请为主、按户口迁入途径分类登记备案的迁入政策 。
《措施》提出 , 对无自有产权住房的申请迁入人员 , 可按迁入途径及原因自主申请通过单位集体户、人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近亲属家庭户、经房主同意的合法产权租赁住房等方式落户;对通过上述途径仍存在落户障碍的灵活就业人员 , 在济南城区、镇区租赁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登记备案住房的 , 可申请由租住地社区集体户“兜底”落户 。
同时 , 开辟非驻济高校学生落户网上“绿色通道” , 非驻济高校在校生只需提交本人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户口簿中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集体户口登记卡、准迁证邮寄地址 , 即可申请在济南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落户 。 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范围内 , 对引进的外籍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长期工作和投资的外国人 , 在出入境、永久或长期居留等方面 , 提供更加开放的签证和停居留政策 。
拟申请落户人员只需凭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相关凭证材料即可向拟落户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 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双方父母户口均可按意愿随迁 。
在保障新落户人员待遇方面 , 《措施》提出 , 凡新落户居民 , 按相关政策均可平等享受住房租赁补贴、医疗保险待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养老救助等合法权益 , 确保应该享有的待遇不受影响 。 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范围内 , 对港澳台优质人才和持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高层次人才 , 在创办企业、住房补贴、社会保险等方面给予更多“国民待遇” 。
【大众日报没房可由租住地社区集体户“兜底”,济南全面取消城区落户迁入限制】《措施》还提出 , 鼓励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 , 各街镇、村居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限制条件 , 确保其在原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合法权益依法得到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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