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财经董事长等22人面临处罚,南京康尼机电34亿收购的公司虚增9亿收入( 二 )


龙昕科技存在财务造假行为 , 康尼机电《重组报告书(草案)》《重组报告书》多次披露了上述虚假财务信息 , 违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和《重组办法》第四条的规定 , 构成《重组办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和《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行为 。
对于康尼机电信息披露违反行为 , 廖良茂作为龙昕科技时任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 , 全面控制龙昕科技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等各方面 , 其组织安排财务人员实施、隐瞒涉案存单质押事项 , 并且在其控制管理龙昕科技期间发生长期财务造假行为 , 同时 , 廖良茂时任康尼机电高级管理人员 , 签署康尼机电《2017年年度报告》 , 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 曾祥洋作为龙昕科技时任财务负责人 , 具体安排实施龙昕科技财务造假事项 , 同时 , 曾祥洋时任康尼机电总裁助理 , 签署康尼机电《2017年年度报告》 , 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
康尼机电时任董事长陈颖奇、时任副董事长兼总裁高文明作为主要领导 , 和时任董事会秘书徐庆、时任总裁助理兼财务总监顾美华全程参与涉案资产重组事项 , 参加了涉案资产重组的相关董事会、股东会 , 在相关会议记录、相关报告以及审议《重组报告书(草案)》、《重组报告书》、《2017年年度报告》的决议上签字确认 , 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 无证据表明当事人中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在上述事项中尽到勤勉尽责的法定义务 。
拟处罚决定
根据本案相关合同、审议涉案报告的会议决议、当事人职务、任职年限、涉案程度等情况 , 对康尼机电上述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廖良茂、曾祥洋、陈颖奇、高文明、徐庆、顾美华 ,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金元贵、刘文平、汪木兰、朱松青、仇向洋、卢光霖、张洪发、张金雄、孙昌宇、肖姝雯、徐官南、朱卫东、史翔、李宏、唐卫华、王亚东 。 康尼机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反《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 , 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行为 。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 , 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 证监会拟决定:
1、对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 并处以30万元罚款;
2、对廖良茂给予警公告 , 并处以30万元罚款;
3、对曾祥洋、陈颖奇、高文明给予警告 , 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4、对徐庆、顾美华给予警告 , 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5、对金元贵、刘文平、汪木兰、朱松青、仇向洋、卢光霖、张洪发、张金雄、孙昌宇、肖姝雯、徐官南、朱卫东、史翔、李宏、唐卫华、王亚东给予警告 , 并处以3万元罚款 。
上述罚款总计148万元 。
证监会表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相关规定 , 康尼机电享有陈述、申辩、听证的权利 。 如果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 , 证监会将按照上述事实、理由和依据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