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江苏如皋数十亿国资流失谜团 四疑点待厘清( 三 )
2019年7月,江苏赛麟将28套生产设备质押给南通嘉禾,抵押物价值约为12.12亿元,担保金额为12亿元 。
“制造设备类动产抵押通常会因为折旧等原因按照60%-70%估值折价,总价值为12.12亿元的设备以12亿元的价格进行折价质押,金额偏高,此前从未见过折价率如此之高的动产类抵押 。”一位资深业内人士告诉采访人员 。
为什么江苏赛麟厂房、设备能够以接近100%的折价率进行抵押,还需相关部门进一步厘清 。
疑点四:股权质押20亿的合理性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江苏赛麟前员工告诉采访人员,2019年7月-11月,江苏赛麟4个非国有股东共分12次将其所持有的部分江苏赛麟股权质押给南通嘉禾,融资金额20亿元 。
江苏赛麟的4个非国有股东以非专利的专有技术及专有技术使用权出资,在没有完成出资相关的财产权转移手续,没有获得国资委批准的情况下获得的股权,其股权发生法律上本身存在争议,也是本次乔宇东举报的焦点问题 。
相关专业人士表示,即使是办理了合法财产转移手续的技术出资股权,基于《公司法》规定的资本维持原则、财产独立性要求以及财务稳健原则,这类技术出资类股权其实是不能质押的 。
根据媒体公开报道,2019年7月的品牌发布会上,赛麟汽车发布了包括城市电动小跑车迈迈在内的4款车型 。不过,至今只有迈迈上市,而迈迈的全国销量目前看起来并不乐观,迄今为止销量不超过两位数,根据中汽研的调查数据,迈迈汽车2020年1月份上险量仅有1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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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 中汽研官网
这样的销售数据与《如皋积泰电动汽车有限公司拟以其持有的无形资产出资项目评估报告》中预测的销售数据差距过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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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 乔宇东提供材料
依据法律界相关人士的说法,根据以上相关评估报告中的评估规范要求以及特殊事项说明,评估作价结果应作相应调整;另外根据会计稳健性原则,这4款车型技术出资是必须做减值计提的 。
2009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正式施行,其中第十七条规定:国家出资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接受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机构依法实施的管理和监督,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对出资人负责 。国家出资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 。
【法律江苏如皋数十亿国资流失谜团 四疑点待厘清】不到一年,江苏赛麟通过质押和抵押借款的方式,从南通嘉禾获得32亿元,但实际放款金额及使用情况究竟如何,应该给江苏国资部门一个满意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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