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一块门板和一些石块,为何却能组成中世纪最奇特的酷刑?( 二 )


挤压刑在中世纪时期 , 被称之为最简单和最奇特的酷刑 , 不过它存在的历史到底有多长时间不得而知 , 但根据历史记载的最后一个受挤压刑的人的时间来看 , 在十六世纪末此刑依然存在 。
具体时间发生在公元1692年 , 地点为马萨诸塞州塞勒姆镇 。
受刑人为巫术罪遭受审判 , 因受刑者拒绝承认法庭指控的罪名 , 他被迫平放于地、身覆门板、上面放了一些石块 , 最终就惨死在了挤压刑之下 。
在黑暗的中世纪 , 欧洲使用酷刑非常普遍 , 尤其像挤压刑这样的酷刑 , 简单易操作 , 又节省成本 , 效果又非常显著 。 对于当时的政府而言 , 这样的酷刑比绞刑更合算 , 因为在中世纪的欧洲 , 任何一起酷刑的实施 , 比如绞刑 , 其成本都会有详细的计算 , 其中包括使用的绳子、刽子手的薪水等 , 这都是高额的成本 。 但挤压刑 , 成本明显低廉 。

中世纪一块门板和一些石块,为何却能组成中世纪最奇特的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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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 , 中世纪的时候 , 政府法庭总是公开使用酷刑 , 还有一个政治目的 , 那就是要给普通大众一个态度 , 即政府对罪犯是从来不手软的 。 这里面有两个暗示:
其一是政府有能力保护民众;
其二是民众要守规矩 , 不要触犯政府或法庭所制定的法律 。
但是酷刑的效用或效果并不是十分理想 , 以挤压刑为例 。 对于政府而言 , 挤压刑残酷 , 足够威慑人心 , 但是受刑人却经常以死对抗 。 原因有两点:
其一是保护朋友或同类 , 比如上面说的类似斯堪瓦伯爵的那种情况 , 他们原本已经做好了死亡的准备 , 所以即便挤压刑很残酷 , 他们依然甘愿受死;
其二是保护财产 。 根据中世纪的法律规定 , 如果受刑人承认自己的罪行 , 他在接受法庭法律制裁的同时 , 其个人名下的财产也会被剥夺充公 , 进入国家国库 。
但是如果他们拒绝认罪 , 那么法庭则无法判决其罪行 , 即便法庭最终会处死他 , 但法庭无法没收他的财产 , 他的财产就能被自己的妻子或儿女等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
这里面其实有一个矛盾点 , 那就是政府抓住嫌疑人后 , 是希望他认罪的 , 因为这样国家会多一笔收入 。 可是如果嫌疑人拒绝认罪的话 , 则法庭无权没收其财产 。 这是中世纪欧洲法律的一个特点 , 其实也是一个传统 , 那就是保护私有财产 , 即便是遭受指控的罪犯 , 也不例外 。
这一点与中国古代的法律不同 , 中国古代时期 , 如果一个人犯了罪 , 不但家产会充公 , 还会株连九族 , 等等 。 此乃题外话 , 暂且不论 。
结语:从人类的历史进程来看 , 从野蛮到文明 , 是一个趋势 。 所以在人类历史的进步中 , 一些酷刑也随之被废除 , 比如挤压刑 。 自1692年的记载后 , 史载中已经基本绝迹 。 (文/说历史的女人·案先生)
参考资料:《中世纪历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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