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红周刊出借账户罚50万:虚惊一场还是山雨欲来?


红刊财经 张俊鸣
用多位家人的股票账户申购可转债“剪羊毛” , 将面临最高50万元的罚款?从新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来看 , 确实存在这方面的法律风险 。 随着越来越多投资者接到券商回访的电话 , 这条规定也引发市场瞩目 , 连本周二B股大跌也被部分人士认为和这条规定有关 。 未来会不会有个人投资者因为出借账户而被处罚?从法律的严肃性来说 , 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性 , 否则证券法就无需明文列出 。 但从实务角度来看 , 短期内将1.6亿投资者的账户完全做准确、清晰的界定也存在一定难度 , 更有可能是针对操纵股价、内幕交易嫌疑较大的账户进行整治 。 对不存在出借账户行为的投资者来说 , 虽然不涉及这一规定的法律风险 , 但对由此可能引发的市场结构化变动并非“虚惊一场” , 仍需要密切关注 。
证券市场红周刊出借账户罚50万:虚惊一场还是山雨欲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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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罚款50万”预留弹性处理空间
仔细品读新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 除了将原来出借/借用账户的处罚范围从法人扩大到“任何单位和个人”之外 , 更祭出“50万罚款”的实锤 , 这也是引发投资者热议的焦点 , 毕竟目前绝大部分个人投资者的股票账户市值都没有超过50万元 , 这一处罚金额是否过重存在讨论的空间 。 笔者认为 , “50万罚款”前后文有两个关键词不容忽视 , 一是“可以” , 二是“以下” , 原文是“可以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 。 更直白地说 , 50万元是“封顶价” , 而不是“固定价”或“地板价” , 情节严重者固然可以罚50万 , 稍微轻的罚30万也未尝不可 , 甚至象征性地罚100元也算符合法律规定 。 因此 , 这一规定实际上是为将来具体案例的处置预留了弹性处理空间 , 并非一律“严打”要按照上限50万来罚 。
可以预见的是 , 未来这一法规在实际应用中 , 应当会兼顾法、理、情三方面 。 对于那些利用庞大资金来操纵股价 , 或进行内幕交易的借用账户行为 , 大概率会按上限50万进行处罚 , 因为这些行为影响了市场的公平、公正 , 侵蚀了A股市场的根基 , 在任何时期都是“人人喊打”的行为 , 按照最严标准进行处罚并不为过 。 而一些不涉及影响市场正常交易、金额不大且波动可控的出借账户行为 , 相应的处罚金额极有可能会大幅下修 , 如此一来才符合执法的比例原则 。 因此 , 因为借用亲友的账户申购可转债而被罚款50万 , 这种“捡了芝麻丢了西瓜”的现象 , 在现实中出现的可能性应当较小 。
“历史遗留问题”处置需谨慎
除了多账户申购可转债之外 , 为了打新而借用别人账户在现实中并不少见 。 事实上 , 对投资者来说 , 这也是以往为了提高中签率而利用规则的“擦边球” , 为此也要承担一定程度的风险 。 比如 , 将自己资金打入他人账户 , 是否会被挪用或冻结 , 不仅考验人品 , 更可能涉及对方可能因债务风险而被冻结账户 , 或婚姻结束而被纳入财产分割的风险等 。 这对需要配置一定市值才能申购的新股来说 , 面临的风险更大 。 如果不是十分知根知底、高度信任的亲朋好友 , 许多投资者也不会贸然借用别人的账户 , 来博取可能有的收益 。 如果打新机制未来恢复成现金申购 , 或者“新股不败”的现象终结 , 那么这种借用账户的行为也就不攻自破 。 此外 , 一度广泛存在的民间“T 0”工厂 , 投资者将自己账户和账上股票委托交易 , 无非是为了盘活手中长期持有的股票 , 多争取一些市场波动的收益 。 如果能够将转融券的机制让个人持股者也参与 , 出借账户给“T+ 0”工厂的行为自然也会大幅减少 。 笔者认为 , 对这些因为交易机制有提升空间而出现的出借账户行为 , 通过机制的完善使之自然消失 , 远比直接禁止要来得有效 。
此外 , 对于历史上这些账户的出现 , 券商也负有无可回避的责任 。 最现实的是 , 一家多人使用同一台计算机、同一个网络交易 , 开户的时候 , 券商是否善尽告知触法风险的义务?即使从实务中难以判断真实情况 , 那么修改计算机软件设置 , 让每次交易只能登录一个账户 , 这点并不困难 , 绝大部分券商目前也并没有做到 。 因此 , 借用账户的行为许多情况下是“无心之失” , 也并非个人投资者单一责任 , 某种程度上是多重因素而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 , 因此处置上需要突出重点、逐步解决 , 监管的重点应放在促进市场公平、公正交易的基础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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