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妈妈 终于见到您了,真想啊”( 三 )


问:养老机构内 , 老人是否可以集中就餐?
答:目前 , 社会餐厅堂食陆续恢复 , 一些单位食堂也陆续恢复就餐 。 但养老机构内的食堂就餐标准 , 必须高于普通堂食要求 , 包括间隔距离、就餐人数等 , 都要比普通标准更加严格 。 如果能做到分区管理 , 比如在不同楼层、不同时间 , 安排分批错峰就餐 , 是可以的 。
问: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可以恢复什么服务?
答:非接触性的上门服务都可以恢复 , 比如送餐、高龄老人探访巡视等 。 高龄探访巡视时 , 在门口保持安全距离和老人交流 , 了解情况是可以的 。 入户服务继续暂不恢复 。
具体流程为:由社区养老服务驿站服务区域的社区(村)为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办理小区出入证 。 持证、“绿码”且体温正常的 , 可允许其进入小区 。
问:驿站空间小 , 没有专门隔离区 , 老人能否入住?
答:文件有明确规定 , 没有隔离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 , 不能接受新入住老年人 。 如果老人有迫切需求或困难 , 驿站可向区民政局提出 , 由区里统筹协调解决 。
问:因养老机构缺乏隔离观察场所导致老年人难以返院怎么办?
答:由各区民政局指定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集中隔离观察过渡场所 。
【政策支持】
养老机构按实际收住老人每人每月补贴500元
昨天 , 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发布《关于应对疫情影响促进养老服务机构持续健康发展通知》 , 明确了提高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标准、给予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运营补贴、减免养老服务机构房租等7项支持措施 。
按照规定 , 本市将加大今年2月、3月和4月养老机构的运营支持力度 。 在现有补贴的基础上 , 按照实际收住老年人的数量 , 每人每月增加500元补贴到机构 。 此次疫情运营补贴是一次性补贴 , 主要针对公办民营养老机构、社会办养老机构中的本市户籍老年人 , 涉及养老机构400多家 。 残疾人服务机构参照养老机构享受运营补贴政策 。 原则上 , 各区应于5月底完成运营资金拨付 , 最晚不得晚于6月15日 。
对于已经市民政局备案公告运营的城区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农村幸福晚年驿站 , 也将获得相应补贴 。 相关养老机构还将获得房租减免 。 因子女、父母等近亲属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员参与一线疫情防控 , 特别是支援湖北医护工作而无人照料的老年人 , 由区民政局统筹安排入住临时托养机构的 , 按照接收机构收费价格及接收人数给予补贴 。 本报采访人员 金可
(图表详见本版PDF)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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