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国八百年“淡黄弓样鞋儿小”,缠足的背后是古代女性在社会中精神的卑微( 二 )


“缠足”不仅只作为一种特殊的习俗而存在 , 在它的背后更是暴露出了当时女性“卑微”的社会地位 。 女性的社会地位变化大致经过三个阶段:
一是原始社会时期的女尊男卑、二是封建社会时期的男尊女卑、三是现在的男女平等 , 而缠足便是处于封建时期 。
随着生产力的提高 , 技术的不断发达 , 以女性为主导的母系社会渐渐转变为以男性为主导的社会 。
农耕经济的不断发展 , 主要劳动力发生了变化 , 也使得女子与男子的社会地位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 男子地位逐渐提高 , 而女子的地位便逐渐下降 。
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 , 社会需要有一套属于它的专属理论来维护平衡 , 这时“三纲五常”成为了社会生活持续的规范 。
所谓“三纲“即“君为臣纲 , 父为子纲 , 夫为妻纲” , 而这些伦理纲常也成为中国古代妇女 , 在社会生活中不得不遵循的重要法则 。
三纲五常的产生使日常社会生活更加规范 , 同样也使得尊卑贵贱的等级观念更加深重 。 封建礼教更是对古代的女子开展全面性的“进攻” , 首先便是男女有别思想观念的灌输 。

楚国八百年“淡黄弓样鞋儿小”,缠足的背后是古代女性在社会中精神的卑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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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诫》中提到“古者生女三日 。 卧之床下 。 弄之瓦塼 。 而斋告焉 。 卧之床下 , 明其卑弱 。 主下人也 。 弄之瓦塼 。 明其习劳 。 主执勤也 。 ”
《诗经》也有写到“乃生男子 , 载寝之床 , 载衣之裳 , 知载弄之璋” 。
这两句话的的意思相差无几 , 即在古代 , 如若生下的为女儿 , 在她出生后的前三天将她置于床下 , 且只给她一块纺锤 , 让她作为玩具来玩耍 。
而若是小男孩便把他放在舒适的大床上 , 给他穿上华丽的服饰 , 并且让他以玉章为玩具 , 而玉章在古代唯有官位的男子可把玩 。
从这两句话中 , 我们可以看出古人对于男子女子的定位 , 即男主外 , 而女主内 。 男子大多是女子一生的依靠 。
在这些观念里面看似是在宣扬男女有别 , 而它实际上却是在推行男尊女卑的思想 , 以及女子需恪守三从四德的观念 。
在前面我们有提到“缠足”这一习俗的起始点是宋代 。 而在宋代 , 三纲五常更加具体化、规范化 。
同时 , 程朱理学的诞生更让三纲五常得以更大范围的发展以及扩大 。 它的发展与扩大 , 使得古代的女子受到了更加残酷、更加严重的制约与束缚 。
这些所谓的伦理规范不断得到发展 , 也在不断推动着缠足逐渐流行化 。 在《礼记·丧服》中提到“未嫁从父 , 既嫁从夫 , 夫死从子” , 这句话相比于前面《女诫》以及《诗经》的两句话 , 更能体现出当时男尊女卑的观念 。

楚国八百年“淡黄弓样鞋儿小”,缠足的背后是古代女性在社会中精神的卑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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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时社会 , 女性完全就是男性的附属品 , 隶属于男性 。 而在现代社会才有独立女性一说 , 女性有自己的经济来源 , 有自己的自由 , 有自己的独立人格 。
但是在封建社会时期 , 无论你是王公贵族的千金 , 还是贩夫走卒、引车卖浆之流的女儿 , 你都无法得到真正的独立 。 你必须完完全全地将你的身心都交与家庭、交与丈夫 。
当夫妻之间发生矛盾之时 , 身为妻子没有权利责怪丈夫 , 只能任由丈夫迁怒于自身 。 而在夫妻双方的忠诚问题上 , 男子可以三妻四妾 , 可以再娶 。 但女子只能在离婚后孤独一人 , 不能再寻真爱 , 必须从一而终 。
除此之外 , 男性对女性的活动一般都有着严格的约束 , 这时的女性就犹如提线木偶般 , 没自己的想法 , 更不能有自己的想法 。
“缠足”在明清时期的发展达到了顶峰 , 这时的程朱理学等传统封建思想对女性的迫害与压制也相应的发展到了顶峰 。 “三从四德”开始大行其道 , 女性的贞洁被看作比其生命更加重要的东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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