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朝晖北京商人“被贷款”19年:曾向警方“自首” 开发商承认“人头贷”仍无解

本报采访人员 郝成 北京报道
人在路上走 , 祸从天上来 。 天降贷款 , 你能否自证清白并解脱出来?北京商人王朝晖的经历给出的答案是:不能 。
19年前 , 一笔购房按揭贷款 , 被扣在王朝晖头上 , 他毫不知情 。 7年前被他意外发现后 , 便先后向5地公安分局经侦队报案 , 发起多个诉讼 , 向纪委、银监会、建设银行(601939,股吧)总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资产”)实名举报 , 穷尽各种方法 , 甚至不惜向公安机关“自首” , 但却至今无解 。
尽管这一过程中 ,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通州分局出具证明 , 指明王朝晖在通州区从未购买任何房产;被告开发商也在法院庭审中承认 , 这是一场自导自演的“人头贷”、虚假按揭 , 称其“未与原告王朝晖签订过相关房屋买卖合同 , 且相关小区没有原告主张房号的房屋”;被告建设银行和东方资产 , 也无法向法院出示按揭贷款最核心的证据“房屋买卖合同” 。
在东方资产公司提交法院的证据资料显示 , 在2001年 , 涉事开发商在建设银行海淀支行办理的74笔房屋按揭贷款 , 成为不良贷款 , 贷款金额过亿元 , 意味着“没买房子却要还贷款”的“王朝晖们”的人数可能超过百人 。
“真诚希望大家看到报道和东方资产的债权清单中有没有自己的名字 , 能互相转告 , 请这些‘被贷款’的无辜者都能通过报社联系我 , 一起想想办法 , 人多力量大 。 ”王朝晖告诉《中国经营报(博客,微博)》采访人员 , 他认为这一系列事件背后一定有更大的金融黑幕 , 且目前仍被人为遮盖 。
天降贷款
2014年 , 因为去银行办理贷款 , 北京商人王朝晖 , 第一次获知 , 自己在19年前办理过一笔购房按揭贷款 。 “当时银行的人说我征信不良 , 欠一笔187万元的按揭贷款未还 , 我说不可能 , 我买的所有房产都是全款 。 去查征信 , 发现债权人是东方资产北京分公司 。 ”
深感莫名其妙的王朝晖 , 随东方资产联系索要债权文件 , 查明这是一笔2001年11月16日签订的购房按揭贷款:开发商为北京五龙新村开发公司(以下简称“五龙公司”) , 贷款银行为建设银行海淀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 , 所谓的按揭贷款合同中约定 , 王朝晖向五龙公司购买了“枫露皇苑3区23号”别墅 , 售房合同“000017号” , 已支付首付200万元 , 贷款200万 , 月供1.3万余元 。
看到五龙公司的名字后 , 王朝晖忽然想起一件往事:1993年12月25日 , 他确曾在五龙公司购买过一套82号别墅 , 价格为120.3万元 , 一共交了首付款56万元现金和5000美元 , 由于项目烂尾 , 未能如约交房 , 开发商一拖再拖 。 1999年他起诉了开发商 , 通州法院判决五龙公司退款了事 。
“退款同时 , 我也找开发商 , 要求退回提交的个人信息文件和签署过的买卖、按揭贷款等合同资料 , 他们没给我 , 说都销毁了 。 ”王朝晖告诉采访人员 , 2001年那笔假按揭贷款中 , 有他签字的文件 , 就是那些未曾真正销毁的旧资料改造而来 , 其中金额、房号等多处有明显涂改痕迹 , 与银行、开发商签署的按揭贷款合同 , 既没有各方的骑缝章 , 也没有对合同中涂改的关键部分加盖签章和签字 , 这都严重违背合同签署的基本常识 。
按照东方资产的法庭陈述和提交的材料 , 王朝晖的这笔按揭贷款和其他的101笔按揭贷款 , 合计1.56亿元 , 在2004年7月10日被建设银行作为不良资产 , 打包卖给了信达资产 , 后者于2004年12月31日 , 又将资产包转卖给东方资产 。
但直到王朝晖2014年得知自己“被贷款”之前 , 前后13年内 , 没有任何一方联系他追讨贷款 。 “哪怕他们谁联系我一次 , 我就能早知道这个事情了 , 但就是没人联系你 。 1个多亿的国有银行资金经过这几番‘神仙操作‘ , 就这么被损失掉了 , 背锅的却是我们这100多‘被贷款’人?”王朝晖质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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