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潮掀起!桃园镇积极学习、宣传《泰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三 )


●共享车辆使用人应当按指定区域停放共享车辆 , 不得损毁、侵占、丢弃或者擅自改装共享车辆 。
●行人不闯红灯、乱穿马路、翻越和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在非人行道上行走;
●行人遇机动车礼让、避让时 , 应安全快速通过;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有序上下、文明礼让 , 不强迫他人让座 , 不占座、霸座;不得扰乱公共交通秩序、干扰驾驶人安全行车;
●不得在机动车道内乞讨、兜售物品、散发物品等 。
任性而为会怎样?
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干扰驾驶人安全行车的 , 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泰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我们的日常行为进行了细致详细的规范 , 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 , 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共同构建和谐文明美丽幸福的家园!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