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傅言史奏章制度:宋代勤政为民的肱股之臣如何将自己的意见传达给皇帝?(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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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呈中央和地方的文书主要由通进银台司负责 。 在宋朝初期 , 通进银台司属于枢密院管理 , 所有的奏章都要通过二司才能递进来 。 由于宋朝的权力分配不当 , 使给事中没有实权 , 就连平时的小决定都要由通进银台司决定 。 此外 , 通进银台司不仅是一个传达信息的机构还具有一定的督查职能 。
处理奏章的机构是登闻鼓院和登闻检院 。 其中 , 登闻鼓院主要决定从进奏院和通进银台司来的奏章是否接收 , 而且当上奏的文书是盲文时 , 允许将其以口述的方式由判院官当面录入 。 当上奏的人认为登闻鼓院对其奏章处理不当时 , 就可以到登闻检院告状 。 登闻检院依据登闻鼓院的做法是否合理 , 将进行不同的行为 。
臣民还可以利用邀车驾来进行进状 。 当臣民认为登闻检院和鼓院的处理都不合理时 , 就可以邀车驾 , 未经登闻检院和鼓院处理案件的人是不能邀车驾的所以邀车驾必须要有登闻检院的判决文书 , 没有判决文书邀车驾的 , 要受到法律的处罚 。 由此可见 , 宋朝时期对于奏章的处理制度已经相对全面了 , 也确保皇帝可以通过各个途径来获取情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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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章的不同处理形式与政治决策的设计理念
决策的最后阶段就是处理信息 。 对于宋朝来说 , 君主处理信息的基本手段就是批阅奏章 。 奏章通过上述的相关机构处理后传到皇上这 , 皇上也会根据奏章上的内容不同采取不同的处理手段 。 处理方法一般有以下几种:发给相关地方人员 , 指派某些要员研究、交给相关部门、交付丞相研究和亲自审批这几种 。 但是皇帝把奏章交给除自己以外的人处理时 , 也是要第最后进行最后的决定 。
皇上亲自处理的奏折也会根据内容不同进行不同的处理方式 。 一是皇上会对自己认可的内容画上"可"字来对奏章进行批准 。 二是皇帝对于奏章内存在问题或不同意臣下意见的奏章做出"留中"的处理 。 三是交付给相关部门进行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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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奏章的处理关系到国家的法律 , 所以对于奏章中内容的变更和调整就要十分谨慎 , 因为如果对一个奏章的判断失误就可能会对国家的法律造成影响 。 为了防止对奏章的哦按段失误 , 皇帝要对枢密院、台谏、两制等相关部门征求意见 , 从中找到合适的处理办法 。 而且为了让皇帝批准的奏章得到及时的反馈 , 有关部门也对时期进行了规定 。 结语
在宋代的君主专政的法治下 , 法律就是君主实行权力的政策 。 对于奏章的审阅和处理其实就是拟定方案和选定方案的阶段 。 其实 , 皇帝也不会像人们认为的那样一手遮天 , 自己一人决定一件事情的好坏 , 相反 , 他要征求多个相关部门的意见 , 最后才会下达决定 。 宋朝的章奏机制符合了皇帝和官僚集团双方的利益 , 凝聚了古代人的智慧结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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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 , 奏章制度的实行 , 十分符合当时社会的发展需求 , 出现了国泰民安 , 百姓安居乐业良好的社会景象 。 这不仅对我们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 我们也要从中学习到古代人的聪明才智 。
【太傅言史奏章制度:宋代勤政为民的肱股之臣如何将自己的意见传达给皇帝?】参考文献:
《宋会要》
《文献通考》
《资治通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