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复牌】天能动力(00819-HK):就沽空报告所有指控作出澄清( 二 )


质疑四:余下集团为科创板申请人天能电池输血
公司澄清:余下集团与天能电池的交易具备商业合理性 , 定价公允 , 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 余下集团回收业务2018年毛利率下降具有合理性 。 1.余下集团既是天能电池客户 , 又是天能电池供应商具备合理性 , 相关交易价格公允 。 2、2018年1-8月余下集团再生资源业务毛利率下降系外购电池成本上升、电源材料二期工程项目试生产阶段成本较高所致 。 2019年 , 余下集团主营业务毛利率约为8% , 与同行业公司华铂科技较为接近 , 具备较好的盈利能力 。
有关文章仅凭2018年1-8月余下集团再生资源业务毛利率下降就推断余下集团向天能电池输送利益与事实情况不符 。
质疑五:对余下集团再生铅业务的严重虚假陈述
公司澄清:公司再生资源业务子公司是生产型企业 , 具备独立的生产经营能力 。
公司再生资源业务子公司电源材料、濮阳再生具有独立的生产基地 , 具备处理废旧铅蓄电池的资质与能力 。 2018年末 , 电源材料、濮阳再生固定资产净额合计人民币2.44亿元 , 年含铅废物处理能力合计40万吨 。 有关文章认为公司年废旧铅蓄电池处理能力不足8万吨与事实不符 , 相应测算的收入等结果亦与事实严重不符 。
根据南都电源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华铂科技49%股权的公开资料显示 , 华铂科技2016年末固定资产净额为人民币3.17亿元 , 年含铅废物处理能力为43万吨 。 华铂科技是国内再生铅生产龙头企业 , 其固定资产投资与产能的匹配情况与公司相似 。
余下集团贸易业务占比不足20% , 有关文章所述80%的贸易业务占比与事实严重不符 。
公司不存在对「余下板块业务虚假陈述」的情形 , 有关文章仅根据一位不具名的行业人士提供的错误假设测算并蓄意低估余下板块产销规模 , 与事实严重不符 。
质疑六:精心设计股权结构以隐瞒大量关联交易
公司澄清: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 沭阳新天电源材料有限公司、浙江畅通科技有限公司、长兴长顺塑业有限公司、孟州志兴塑业有限公司均不属于上市规则明确列明的关连人士 。 天能电池与沭阳新天、浙江畅通、长兴长顺和孟州塑业的交易合理、公允 。 公司不存在「隐瞒大量关联交易」等情形 。 有关文章所引用的「工商税务信用报告」数据来源及可靠性存疑 。
质疑七:大存大贷和不断攀升的借款
公司澄清:公司的货币资金规模与业务规模变动趋势总体匹配 , 借款规模较大具有合理性 。 2017年至2019年 , 公司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增长 , 对主要原材料铅锭的采购规模也呈不断增长趋势 , 公司根据自身需求合理安排货币资金规模 , 货币资金规模与铅锭采购量变动趋势总体匹配 , 货币资金余额真实 。 天能电池在现金情况良好的情况下 , 借款规模较大具有合理性 。
公司不存在有关文章质疑的通过大存大贷伪造现金余额的情形 。 有关文章在质疑公司大额大贷情形时 , 未考虑公司的经营情况、流动性管理、市场的融资水平等因素 , 与事实严重不符 。
质疑八:伪造的预付款和其他财务信号
(一)公司澄清:公司不存在通过虚构对供应商的预付款项的方式做大收入和利润 。 1.洛阳永宁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亿元 , 主要从事铅、金、银以及其他金属的生产销售业务 。 2018年开始 , 洛阳永宁成为天能电池的供应商 , 天能电池主要向洛阳永宁采购电解铅作为原材料 。 洛阳永宁与天能电池不存在关连关系 。
2.天能电池向洛阳永宁支付预付款项符合商业惯例为了保障原材料的供应量 , 天能电池与洛阳永宁、安阳市岷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南丹南方金属有限公司等供应商达成了战略合作 , 均采用了预付款项的形式进行交易 。
3.洛阳永宁的预付款项逐年增加具有合理性 。 洛阳永宁的预付款项逐年增加主要原因是(1)天能电池对洛阳永宁的采购金额逐年扩大 。 2018年、2019年、2020年1-4月 , 天能电池向洛阳永宁的含税采购额分别约为人民币2.25亿元、6.97亿元、2.66亿元;(2)2019年 , 天能电池对洛阳永宁的预付款项新增约人民币1.35亿元的区块链应收款 。
区块链应收款是以企业真实、合法的交易背景为基础 , 采用区块链技术对基于交易合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的收款人、付款人、金额、付款日期、附带利息等信息进行记载确认 , 支持债权流转的电子支付结算和融资工具 。 公司与浙商银行开展合作 , 通过其应收款链平台办理区块链应收款的签发、承兑、保兑、支付、转让、质押、兑付等业务 。
4.2018年末、2019年末 , 天能电池对洛阳永宁的预付款项分别约为人民币1.00亿元、2.51亿元 , 各期末的预付款项均在期后逐步结转为存货 , 交易均真实发生 , 对账记录金额相符 。 天能电池对洛阳永宁的预付款项真实、准确 。
公司不存在有关文章质疑的「伪造了预付款以虚构利润」的情形 , 有关文章仅根据一位不具名的采购经理和未经审计的报表就怀疑公司伪造预付款 , 与事实严重不符 。
(二)公司澄清:公司对购建长期资产的支出与生产经营规模相匹配 , 其他投资支出合理 , 不存在资本开支造假 。
1.天能电池长期资产的规模与其经营生产规模相匹配 。 长期资产的购建均有相应的合同、付款单、发票等凭证对应 , 长期资产投入的资金真实 , 不存在虚构资本开支的情形 。 2.公司的其他投资主要是公司购买股票、基金等投资发生的支出 , 资金支出合理、真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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