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丰法院被指违法解封 涉案金额达2000余万

江苏大丰法院被指违法解封 涉案金额达2000余万
据中国商报法治周刊5月30号报道 , 最近 , 有热心读者反映 ,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一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案件中 , 存在违法解封的情形 。据国安公司有关负责人王桂成介绍 , 2014年5月 , 江苏国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经招投标中标了盐城市宏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清华源1号、2号住宅公寓楼施工工程 , 双方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然而直至工程主体封顶 , 宏源公司仍未能按施工合同内容履行付款义务 。 无奈之下 , 国安公司向大丰法院提起诉讼 , 要求解除施工合同 。2017年11月11日 , 大丰法院判决宏源公司依法给付国安公司工程款、利息、违约金等共计2000余万元 。 但因宏源公司未能在履行期限内按判决书内容履行义务 , 同年12月13日 , 国安公司向大丰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如今 , 三年的时间过去了 , 国安公司仍未收到工程款等费用 , 履行还款义务 。 不仅如此 , 据王桂成介绍 , 期间 , 宏源公司在未经国安公司同意的前提下 , 还私自将被查封房屋进行销售 。 王桂成反映称 , 大丰法院解封的11套房屋中 , 经国安公司同意的只有2套 , 剩余的9套均毫不知情 。 而大丰法院作出的调解书中明确说明 , 宏源公司所售房款应于40日内按每套30万元交至法院的标的款账户 , 可宏源公司以售房为由向法院申请解除查封时 , 法院解除查封了11套房屋 , 目前 , 宏源公司虽已交付60万元 , 但仍有270万元未交付 。对此 , 国安公司认为大丰法院存在违法解封的情形 。 此外 , 宏源公司还私自对外销售了4套未经他们同意的房屋 。 就此现象 , 国安公司曾向大丰法院反映过 , 但结果却不了了之 。2019年5月31日 , 国安公司向大丰法院提交申请 , 表示接受以拍卖的底价收产抵债 。 但大丰法院以房屋存在安全问题 , 不同意以房抵债的申请 。经调查了解到 , 拍卖成交的11套房也在清华源公寓里 , 清华源1幢和2幢中有142套房已入住 , 由此可见 , 房屋并不存在安全问题 。 那么大丰法院又为何以安全问题为由 , 不同意以房抵债的申请?5月29日 , 采访人员就上述反映问题通过采访函的形式邮寄至大丰法院 , 大丰法院宣传科回应称 , 针对媒体采访的相关问题 , 将汇报给有关领导 , 待结果出来后再做回复 。 对此 , 我们也将关注此事的最新进展 。文章来源:消费日报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