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人民检察院|“盗墓笔记”现实上演“摸金校尉”被依法起诉



随县人民检察院|“盗墓笔记”现实上演“摸金校尉”被依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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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底 , 范某受邀约 , 伙同他人至随县厉山镇一土坡处盗掘古墓 , 共盗得7件外形相似 , 大小不一的编钟 。 几天后 , 李某联系王某到随州看货 , 王某在明知这7件编钟是盗掘而来 , 仍以100万元人民币价格购买7件编钟 , 范某分赃10万元 。
2013年11月底 , 范某再次受邀约 , 伙同他人来到随县厉山镇盗掘古墓 , 共盗得鼎、簋、盘匜、鬲、方甗等 。 事后 , 李某将所盗文物卖给王某 。 王某明知这些文物系盗掘所得 , 仍然以7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购买 。
经鉴定 , 涉案文物属于两周之际及春秋战国时期 , 含二级文物 , 三级文物 , 一般文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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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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