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某|微信里骂人要赔钱了!宁波男子群里辱骂他人,赔偿3000元!


北京联盟_本文原题:微信里骂人要赔钱了!宁波男子群里辱骂他人 , 赔偿3000元!
因为投资纠纷
在微信群里被多次辱骂
污言秽语不堪忍受
孔某|微信里骂人要赔钱了!宁波男子群里辱骂他人,赔偿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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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 , 他把那个骂他的人
告上了法庭……
近日 ,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 , 被告王某在村民微信群辱骂原告孔某 , 侵害孔某的名誉权 , 最后被判决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
王某和孔某系同村村民 , 两人曾因投资发生纠纷 。 2019年12月 , 王某在两人所在的村民微信群(微信群共有70人)中多次发表“孔某断子绝孙......败类”等污秽性言语 , 辱骂、侮辱孔某 , 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
2020年1月 , 孔某向奉化法院起诉 , 要求王某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精神抚慰金 。 2020年4月 , 奉化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 , 被告王某多次在微信群发表不当言论 , 已经损害了原告孔某的名誉权 。 法院结合王某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情节及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等因素 , 判决被告王某在微信群向原告孔某赔礼道歉 , 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 。
法官说法:
公民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 , 微信、微博等网络社交平台并非法外之地 , 公民在网络空间开展社交活动时 , 同样需要遵守法律法规,不能为所欲为、不加节制 。 如果在微信群、朋友圈等网络空间里损毁他人名誉 , 构成侵权 , 同样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当事人在发生经济纠纷后应当互谅互让 , 积极寻求合理合法的途径妥善解决 , 否则 , 不但纠纷无法解决,还可能使冲突加剧 , 甚至造成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 。
来源 | 纵横浙江
【孔某|微信里骂人要赔钱了!宁波男子群里辱骂他人,赔偿3000元!】编辑 | 雨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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