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聚企业管理咨询|切莫触碰“非法集资罪”红线,创业融资( 二 )
注意事项:
(1)公司应避免利用虚假项目进行集资 。
(2)所募集到的资金应主要用于生产经营活动 。
(3)所募集到的资金不能随意挥霍或用于违法活动 。
(4)企业经营困难时 , 不能携带集资款逃跑 , 或销毁账目 , 逃避债务 。
(5)企业融资不要通过公众媒介宣传 , 以避免向不特定对象转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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