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时评:“网络直播分级分类规范”是治理良策

冯海宁
针对网民反映强烈的网络直播“打赏”严重冲击主流价值观等行业突出问题,即日起,国家网信办、全国“扫黄打非”办等8部门开展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探索实施网络直播分级分类规范,网络直播打赏、网络直播带货管理规则;形成激励正能量内容供给的网络主播评价体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直播行为,首批44款网络直播平台被处罚 。(6月7日《北京商报》)
【半岛时评:“网络直播分级分类规范”是治理良策】此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及时而必要,所采取的治理措施也值得肯定 。其中,探索实施网络直播分级分类规范,应该说是治理行动的最大亮点,因为不同的网络直播形式、直播平台应该实行不同规则,分级分类管理有“一箭三雕”之效 。
从用户角度来说,分级分类管理,首先可以保护未成年人免遭伤害 。同时,有娱乐需求的用户,就可以进入管理规范的娱乐型网络直播平台放松身心,即便打赏也是理智打赏 。而有购物需求的用户,则可以进入规范化的网络直播带货平台去消费,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才能更有保障 。
对网络直播平台来说,只有在分级分类管理规则下才能健康成长、长久发展 。之前一些网络直播平台靠歪门邪道,虽然增加了不少粉丝和流量,但其行为是违反社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必定长久不了 。不仅有良知有道德观念的公众无法接受,国家法律法规也不会容忍 。今后分级分类规范,对每一家平台而言都有了明确管理预期,在分级分类规则内运行才安全 。
再从监管角度来说,分级分类规范意味着即将告别“一刀切”式管理,可以对不同平台实施精准监督监管,既有利于规范市场,也有利于降低监管成本 。对国家有关部门而言,关键是制定分级分类管理规则,然后监督平台方执行,并指导督促各地部门履行监管责任 。对地方相关部门而言,只要按照分级分类规则对监管对象实施监督监管,有望收到显著效果 。当网络直播领域实行分级分类规则,不仅有利于该领域健康发展,也能为其他网络领域走向分级分类管理积累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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