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笔钱别忘了领!有一笔钱别忘了领!( 三 )




从高温津贴发放时间看 , 各地也因气候条件差异有所区别 , 不少省份都以6月作为高温津贴开始发放的时间节点 。这其中就包括北京、天津、山东、广东、广西、陕西等地 。在规定可发放高温津贴的月份中 , 海南省的发放时间为4月份到10月份 , 长达7个月 。大多数省份确定高温津贴的发放时长为3个月到5个月不等 。


此外 , 各地发放高温津贴标准也不尽相同 。比如 , 上海市去年将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从200元/月调整为300元/月 , 执行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 , 共4个月 。今年这一标准将继续执行 , 不作调整 。陕西省人社厅日前印发通知 , 明确劳动者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25元 , 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 。广东省明确 , 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 , 每人每天6.9元 。


有一笔钱别忘了领!有一笔钱别忘了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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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 , 两名儿童在济南泉城广场边的树荫处纳凉 。新华社发  





 
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值得注意的是 ,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 ,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 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


也就是说 , 高温津贴作为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 , 并不是可发可不发的“福利” 。高温津贴由劳动者所在单位负担 , 纳入工资总额 , 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 。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者降低劳动者工资 。有用人单位以发放绿豆汤、西瓜等防暑降温食品或相关药品 , 来代替高温津贴 。这实际上是变相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 属于欠薪违法行为 。


比如 ,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在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通知中对此进行明确:企业为劳动者提供的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企业不得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降低或扣除劳动者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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