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拿‘不损公利’来自我安慰”
西安交通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张汉荣在众多企业“围猎”之下,不仅受贿上千万元,还违规减免合作方基础设施配套费3877万余元 。然而,他辩解自己“没有给学校和国有公司的利益造成损害”,直到在反省中,他才认识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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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长达十年的受贿历程中,西安交通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张汉荣(副厅级)背靠着高校基建开发的“大树”,甘愿被多家建筑公司“围猎”,人民币、美元、钻石均收入囊中 。为掩人耳目、自欺欺人,他还形成了一套“受贿经”——钱少自己收,钱多别人代收,一手收钱,一手退款,收钱多,办事少,只谈人情往来 。
2019年11月25日,张汉荣被陕西省宝鸡市检察院指控受贿人民币1054.5万元、美元17.5万元,以及价值4.3万元的钻石一颗,违规减免合作方基础设施配套费共计人民币3877万余元 。同年12月17日,宝鸡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张汉荣有期徒刑十一年,以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张汉荣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
2020年6月2日,张汉荣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尘埃落定,陕西省高级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1%好处费高达600余万元
时间拨回13年前 。2007年暮秋时节,张汉荣就任西安交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自此开启了他在高校基建项目的11年掌权时代 。其间职位数次变动、升迁,但张汉荣始终掌握着学校基建开发工作的大权 。
学校的基建项目较多,建筑公司都想从张汉荣处分一勺羮 。在多家建筑公司长时间的“围猎”下,张汉荣开始在工程承揽、设备采购等方面为他人或公司谋取利益 。最初,他只收一些价值不高的礼品,直到2008年5月,张汉荣收受了第一笔贿赂款——某企业负责人王某以支持安家、减免购房款为由输送的13万元 。之后,张汉荣一发不可收拾 。
多年来,他受贿的数额随着企业发展不断增长,2011年受贿85万元,2016年受贿185万元,2017年受贿数额达600万元 。据了解,在其收受的上千万元贿赂款中,个人直接收取的金额约200万元,余下的800余万元,都是经他人之手收取,其中最大的一笔有600余万元 。
2016年下半年,某建筑公司董事长李某多次请求张汉荣给予关照,承诺事后按照工程造价的1%给付好处 。于是,张汉荣在某次会议上就和该公司的上级领导打招呼,表示校方想和该公司多多合作 。该公司因此得到上级公司的青睐,取得了价值6.4亿余元的工程项目,张汉荣也拿到了之前约定的1%的好处费600余万元 。
案发后,张汉荣交代此事时轻描淡写地说:“包揽多少工程不是我决定的,我只是给个建议 。”据调查,2016年12月至2018年1月,李某直接送给张汉荣人民币5万元、美元4万元,还通过特定关系人杨某送给张汉荣人民币600万元、美元10万元 。
妻子“导演”收钱剧本
张汉荣的妻子付某是张汉荣受贿的帮手,不仅借机参与承包项目,还为收取“好处费”多次“导演”剧本 。
2012年下半年,付某多次向张汉荣提出想与朋友何某一起承包某科技园的装修项目 。2013年1月,在该装修项目中标单位已确定的情况下,张汉荣以“照顾当地领导关系”为借口,要求西安交大资产公司总裁助理金某出面协调,将该装修项目交由何某具体实施 。最终,何某以协议承包的方式从原中标单位取得该装修项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