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助知识产权局: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 二 )


《指导意见》强调,突出维权援助工作重点 。
——做好中小微企业维权援助工作 。加强对符合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的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重点对象的维权援助 。强化对众创空间、小企业创业基地、微型企业孵化园、科技孵化器、商贸企业集聚区等创业创新基地的维权援助服务,积极推进维权援助分中心、工作站进区进园建设 。联合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多渠道开展专项调研,精准对接维权援助服务需求 。从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纠纷多元化解决、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积极探索有针对性的服务内容 。
——加强展会、电子商务等商贸流通领域维权援助工作 。加强展会维权援助服务力度 。完善维权援助机构与展会、电子商务平台的联动保护机制,加强线上线下快速维权工作 。强化对展会、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技术支撑,高效、便捷提供侵权判定意见 。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在内的商贸流通领域各类市场维权援助工作的支持,推动市场维权援助工作站建设 。协助制定和推广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管理规范和标准 。积极推进电子商务和商贸流通领域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建设 。
——完善海外维权援助服务 。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加强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建设,强化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预警防范,推动海外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意识和纠纷应对能力 。支持具备条件的维权援助机构建设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 。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工作 。支持构建专班服务、人才培养、宣传培训、资金支持、信息支撑为一体的海外维权援助服务模式 。加强全国海外维权援助资源与信息共享 。建立维权援助内外联动工作机制 。
——积极探索社会共治维权援助模式 。推动高等院校、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维权援助工作,探索社会共治模式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发挥高校法律、知识产权等学科优势和人才优势,推动开展知识产权咨询、培训、宣传、志愿等公益服务 。各维权援助机构在资金、场地、信息、实习、实践锻炼和就业推荐等方面加大对高校维权援助工作支持力度 。加强对社会组织维权援助工作的指导和支持,推动社会组织健全维权援助工作机制,开展维权援助宣传培训,组织提供维权援助和纠纷调解等服务,积极参与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设 。
《指导意见》指出,切实加强维权援助工作保障 。
——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积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争取队伍建设、经费支持等资源保障 。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和信息共享 。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加强宣传引导和对各级维权援助工作的绩效考核 。
——加强条件保障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理论研究、信息查询、宣传培训、项目支持等方面对维权援助工作加大支持力度 。各地方要积极争取把维权援助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推动落实维权援助经费保障政策 。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推动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项资金 。
【援助知识产权局: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加强队伍建设 。按照工作职责和任务需要,配强配足人员力量,保持队伍的稳定 。强化维权援助服务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履职能力 。鼓励支持维权援助工作人员参加相关职业资格培训和考试 。加强维权援助机构与各类专业服务机构间的交流合作 。按照规定表彰、奖励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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