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离婚律师|婚前婚后丨离婚律师:打“抚养费”官司诉讼指南(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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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如何计算?
法院对于抚养费标准的认定,主要是根据三个方面来综合考量的 , 分别为: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 有固定收入的 , 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 , 比例可适当提高 , 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 无固定收入的 , 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 , 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
在审理该类案件过程中 , 法官一般会对子女的实际需求和抚养义务人负担能力进行实质性审查 , 以此来增强内心确认的标准 , 从而进行判决 。 例如 , 在变更抚养费的案件中 , 父母双方在离婚时确定由父亲抚养子女 , 母亲不承担任何费用 , 一段时间之后父亲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两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母亲承担抚养费 。 第一次诉讼中 , 法院根据父母离婚时直接抚养方未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 离婚诉讼至本次诉讼仅隔数月 , 原被告双方的生活情况无重大变化的事实 , 判决驳回原告起诉 。 第二次诉讼中 , 由于未成年人开始就读幼儿园 , 法官根据未成年子女实际需要的增加、非直接抚养方的收入水平确定了一定的抚养费承担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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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 , 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 , 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 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 , 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 年满十八周岁或者已满十六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 在民法上来说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能以其自己的行为独立享有民事权利 , 承担民事义务 , 因此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以此为限 。
当然 , 法律也有温情的一面 , 在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 , 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 , 仍然有给付抚养费的义务:(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 应注意的是第二种情况:尚在校就读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 , 大学生并不在此列 。
所以根据法律 , 对于已经成年的大学生来说 , 虽然大多数父母基于情感 , 仍为在读大学的子女提供生活费 , 但此为父母的道德选择 , 而非法定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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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如何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规定 , 抚育费应定期给付 , 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 , 抚养费通常采用定期给付的方式 , 一次性给付的较为少见 。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季或年的方式给付 , 给付期限一般为十八周岁为止 , 通常在判决书中的表述为:自某年某月某日起 , XXX每月支付XXX抚养费人民币多少元 , 至XXX年满十八周岁时止 。
需要注意的是 ,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 , 受物价上涨等因素影响 , 法院原先所判决、调解的抚养费的基础已经不存在或发生很大变化 , 再依据当时的条件和标准支付抚养费 , 已经不能满足未成年人基本的生活要求 , 因此无论是法院判决定期给付抚养费还是一次性给付抚养费之后 , 未成年子女都有权基于法定情形 , 向抚养义务人要求增加抚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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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时谁负举证责任?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 , 有责任提供证据 。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 , 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抚养费纠纷案件中 , 当事人起诉要求提高抚养费给付标准的 , 应当向法院提交:
(一)被抚养人开支增大的相关证据 , 例如生活消费增加的相关票据(租房费用、日常生活费用等)或者医疗、教育的相关支出(学费证明、医疗单据等);
(二)抚养人收入增加的相关证据 , 比如纳税证明、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工资条、银行流水记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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