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概股回流港股 港交所上市制度面临再改革( 二 )


近年在美国交易所寻求上市的内地新兴与创新产业发行人 , 均有香港市场并未接受的法团身份的同股不同权的公司 , 比如有道、腾讯音乐以及虎牙这三家来自内地的互联网公司 。 这三家公司上市时的市值全部过百亿港元 , 2010年至2019年11月期间采用不同投票权架构在美国上市的内地发行人当中 , 42%为有法团身份的同股不同权公司 , 按上市集资额计亦占48% 。
咨询文件内容显示 , 根据2019年11月的数据 , 现时中国50大非上市独角兽公司中 , 有非基金法团股东(都是发展成熟的上市公司)的占了42家 , 根据最新一轮集资活动所得的估值 , 这42家独角兽公司的合计市值共5400亿美元(约4.18万亿港元 , 相当于港股市值12%) , 若港交所的不同投票权制度不接受法团身份的同股不同权 , 这些公司可能会继续选择在美国而非香港上市 , 香港投资者将会失去在本土市场投资更多不同公司的机会 。 而港交所想要抢下这块“蛋糕”则必须要对现有上市制度再改革 。
港交所在咨询文件中称 , 香港市场其中一个重大挑战在于投资选择欠多元化 , 又极其集中于金融及地产等个别行业 , 共占香港市场总市值38% , 过去10年在香港市场上市的新兴及创新产业公司仅占总市值10%(不包括阿里巴巴) , 而纳斯达克、纽约交易所及伦敦交易所 , 三者数字分别为69%、55%及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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