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杂志|罗翔:律师该如何为“坏人”辩护?


财经杂志|罗翔:律师该如何为“坏人”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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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罗翔
编辑|鲁伟
近日 , 一桩知名律师为富商辩护的案件引发公众广泛质疑 , 即便一些法律专业的学生也非常困惑:律师本来就应该尽力为当事人提供辩护 , 这不是法治的本意吗?这难道有错吗?
要说明这个问题 , 就不得不提到人们对法治的基本共识 。
亚里士多德认为 , 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制定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 , 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的良好法律 。 简而言之 , 就是普遍遵守和良法而治 。 因此 , 法律本身是要追求良善的 , 每一个法律工作者都有义务去促进而非消解法的良善 。
问题在于 , 这个世界上存在良善吗?良善是一种客观事实 , 还是人的主观假设?如果是后者 , 那么是否追求良善完全就取决于个人的见解 , 最终良善一词不过成为掩盖罪恶的遮羞布 。
正义与良善比辩论技巧更重要
古希腊智者学派代表人物普罗塔戈拉(Protagoras)提出“人是万物的尺度” , 如果此处的“人”理解为“人类” , 当然表达了人类中心主义的观点 , 但如果把“人”理解为“个人” , 那表达的就是唯我论的观点 。 正是这种唯我论导致了真理的主观化和相对化 。
当前人们一般将律师制度追溯至古希腊 , 当时的律师深受智者学派的影响 , 强调辩论的技巧甚于正义本身 。
柏拉图就曾经尖锐地批评当时的辩护人 , 认为他们颠倒黑白、偷换概念、巧言令色 。 他曾在对话录中描述这类人的行径:
——那只公狗难道不是它儿女的父亲吗?
——当然是 。
——那只公狗难道不是你的吗?
——当然 , 它是我的 。
——既然是你的 , 而且是父亲 , 那么这条公狗就是你的父亲 , 你就是那些小狗的兄弟了 。
这显然是一个逻辑混乱的论断 。
在柏拉图看来 , 律师必须听命于客户的要求 , 按客户的意图办事 , 无异于客户的奴隶 , 他说:“律师总是忙忙碌碌 , 似乎总有什么力量不断驱赶着他……他是一个奴隶 。 在他的主人面前 , 与他同是奴隶的伙伴们争论不休 。 ……结果律师们变得敏锐而狡黠;他学会了对主人曲意逢迎、见机行事;他的心胸狭窄 , 自从他开始欺骗和报复以后 , 他就变得反常而且扭曲了 。 ”
据说 , 普罗塔戈拉本人也传授辩论技巧 , 有一天他招收了一名叫做欧提勒士(Euathlus)的学生 , 普罗塔戈拉和学生签订了合同 , 教他如何在法庭中取得胜诉 。 合同约定:入学时先交一半学费 , 毕业后第一次出庭胜诉时再交付另一半学费 。 但是 , 欧提勒士学成后一直不肯出庭替人打官司 , 普罗塔戈拉决定起诉他 。 普罗塔戈拉的如意算盘是:如果欧提勒士在此案中胜诉 , 他就应按合同约定交付学费;如果欧提勒士败诉就必须按法院判决付学费 。 总之 , 无论胜诉还是败诉 , 欧提勒士都要付另一半学费 。
但欧提勒士从老师那学会了全部技巧 , 他的答辩是:如果他胜诉 , 那法庭自然会判他不用交学费;如果他败诉 , 那根据合同约定也就无需缴纳学费 。
显然 , 这种辩论技巧完全不考虑法律要追求的良善 。
事实上 , 正是因为将良善主观化和相对化 , 律师也就不可避免地沦为当事人的工具 , 以追求法庭上的胜诉为唯一目的 。
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 而不是“所有”权益
有个在美国法学院广为人知的段子:一名法学院学生听了一个案子的判决结果后 , 禁不住大喊:“这是不公正的!”教授却冷言应道:“你若想研究公正 , 就去念神学院吧!”
当前有很多律师以专业化的思维搁置正义与良善 , 在他们看来 , 律师职业的宗旨就是服务当事人的最大利益 , 至于公平、正义、良善这些光鲜的大词只是骗人的鬼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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