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最高补助50万元 厦门市第三批旅游产业高层次人才开始申报(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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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第三批旅游产业高层次人才申报公告(2020年度)
根据《厦门市旅游产业高层次人才计划实施办法》精神 , 现就厦门市第三批旅游产业高层次人才申报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我市辖区范围内办理商事登记、税务登记并纳税的各类旅游企业 , 于2018年1月1日以后引进的紧缺型高层次旅游人才 , 包括领军人才和高级人才 。 人才应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 , 采用柔性方式引进的应签订合作协议且在我市累计服务时间不少于6个月 。 已入选人才不再重复申报 。
对2018年之前已在我市旅游企业就业的人才 , 如符合前款条件及《厦门市领军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的 , 可由用人单位按本公告要求提出申报“海纳百川”领军人才特殊支持计划 。
对于特别优秀或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等需引进的关键性高层次旅游人才 , 可根据“一事一议、上不封顶”原则 , 由市旅游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 , 提交市委人才办研究决定 。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7月31日截止 。
三、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人才(含柔性引进)应于规定时限内 , 登录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务网(wlj.xm.gov.cn) , 查阅《厦门市旅游产业高层次人才计划实施办法》 , 下载《厦门市旅游产业高层次人才申报书》 , 如实填写表格、备齐相关证明材料 , 由用人单位作为申报主体核实并向市旅游人才办提交申报 。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书
如实填写《厦门市旅游产业高层次人才申报书》 。
(二)证明材料
1.申报人:
(1)身份证、护照等身份证明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其他专业水平或相关资历证明;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合作协议、意向性协议);
(4)已享受的各类人才优惠政策情况说明及证明;
(5)收入证明、纳税证明等;
(6)获奖证书等 。
2.用人单位:
(1)企业营业执照等证件复印件;
(2)近3年度财务报表、纳税证明;
(3)对申报人在本单位已取得业绩或预期业绩的说明等 。
上述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装订成册、电子版刻录光盘报送市旅游人才办 。
五、联络方式
联系地址:厦门市体育路95号617室
联系 人:市文旅局人事处谢雯
联系电话:0592-5371912
厦门市第二批旅游产业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名单
(以姓氏笔画为序)
一、领军人才(2人)
田 靖星旅远洋国际邮轮(厦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吴泗海福建华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二、高级人才(2人)
王仁宗厦门日月谷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金泉星旅远洋国际邮轮(厦门)有限公司船舶及酒店设备管理高级业务经理
(责任编辑:李显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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