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晨律师:坚守初心,以“绣花功夫”代理好每一起案件( 三 )

首先 , 丁、白两村的土地为集体土地 , 集体土地的征收应当经过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 但是雁塔区人民政府直接以房屋征收的方式规避集体土地征收的程序 , 显然违反法律规定 。 雁塔区人民政府没有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职权 。

其次 , 据村民代表反映 , 在征求村民意见的环节 , 村两委召开会议 , 存在强迫村民代表签字同意的情况 。 至于相关的公告 , 村民更是未曾见过 。

“无论从实体还是从程序来看 , 都已经严重违法了 。 ”陈晨说 。

以个案推动法治进步

2018年6月 , 由于时间紧迫 , 周涛、陈晨两位律师迅速起草起诉状 , 对房屋征收决定提起了行政诉讼 。 他们认为涉案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 请求法院予以撤销;同时 , 一并请求对西安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西安市棚户区改造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

2018年12月 , 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一审判决 , 驳回了村民的诉讼请求 。

不过 , 一审过程中 , 法庭上发生了令人意外的一幕 。 陈晨回忆 , 直至法庭答辩和举证时 , 被告尚未取得集体土地征收的任何批准文件 。 可是中途却出示了规划部门为其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欲以此证明涉案征收项目符合规划 。 而依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只能针对国有土地作出 , 而当时丁、白两村的土地尚未完成土地性质变更 , 依旧还是集体土地 。

“很显然 , 这个规划许可 , 本身也是不合法的 。 ”陈晨说 , 言语中透着几分感慨 。

2018年12月22日 , 不服一审判决结果 , 陈晨和村民又上诉至陕西高院 。

二审庭审中 , 陈晨坚持了之前的观点 , 据理力争 。 庭辩时 , 为了绕开未取得征地批复、无权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问题 , 被上诉人雁塔区人民政府又提出 , 自己是“只征房屋不征土地” 。 陈晨指出 , “房地一体”是我国《物权法》《土地管理法》等房地产法律体系的基本原则 , 只征收房屋不征收土地的说法违反基本法律常识 , 要是那样的话 , 即如果可以只征收房屋的话 , 那么 ,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又将归谁呢?

由于诸多原因 , 该案的二审在跌跌撞撞中持续了整整一年 。

2019年12月 , 历尽艰辛之后 ,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终于作出二审判决 , 采纳了陈晨律师的代理意见 , 撤销一审判决 , 以丁、白村土地系集体土地、雁塔区人民政府无权对集体土地上房屋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为由 , 确认被上诉人雁塔区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 并责令雁塔区人民政府就涉及到的土地性质转变等问题采取补救措施 。

“得知二审判决胜诉结果时 , 村民们大多有些意外 , 其中几位年长者、受伤害较深的老人 , 禁不住喜极而泣 。 ”陈晨说 , 由于一审的“前车之鉴” , 村民们对二审结果其实并不抱太大期望 , 事实上 , 大家已经做好了到最高院申请再审的准备 。

这种“意外” , 背后透露的恰恰是某种“风向”的转变 。

2020年5月15日 , 陕西高院向社会发布2019年度陕西法院十大审判执行案件 , 该案作为典型案例被列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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