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发布第三批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公共法律服务典型案例( 六 )


本案仲裁庭开庭后 , 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核实对账 。 施工企业自认前期由对该工程项目“全权”管理负责人的张某支付给开发公司的投标保证金已全部退还 。 就案涉300万元保证金 , 开发公司补充提供了全部款项的银行转账凭证、银行网上电子回单、银行业务回单、记账凭证等证据材料 , 且每笔款项凭证均备注“退还保证金” , 证据确实充分 。 施工企业辩称该款项系向张某支付 , 施工企业并未实际收到 。 开发公司认为 , 在之前的裁决书中业已认定 , 张某有权处理项目全过程的管理工作 , 对张某接受、处理工程款行为已产生合理信赖 。
仲裁庭经过开庭审理、组织调解、庭后核实等 , 认真核实了该案的每笔争议款项 。 案件裁决阶段已是临近2020年春节 , 后因新冠肺炎影响 , 仲裁庭的工作只能暂时搁浅 。 期间 , 开发公司多次致电合肥仲裁委 , 称其为民营企业 , 复工后急需资金恢复生产经营 , 申请本案尽快裁决 。 合肥仲裁委和仲裁庭综合考虑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实际情况 , 一致认为应当想方设法为复工复产企业排忧解难、保驾护航 , 维护合法权益 , 于是主动对接双方当事人 , 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反复沟通、交换意见 , 但该案审理仍存在一些困难:一是因开发公司提供的证据量大繁杂 , 时间跨度长 , 证据审核认定工作量大;二是双方对保证金返还主体、金额及是否违反“一事不再理”法律原则等争议激烈 , 研判难度大;三是受受疫情影响 , 不具备线下合议的条件 , 证据审核困难重重 。 仲裁庭数日紧张工作 , 经远程研判、线上合议后 , 依法支持了开发公司的仲裁主张 , 并加班加点制作文书 , 第一时间将仲裁裁决书在开发公司复工复产前送达双方当事人 , 优质高效地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
【案例评析】
本案是仲裁委提供优质高效仲裁服务、及时解决纠纷、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案例 。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 , 不少民营企业资金压力巨大、困难重重 , 仲裁委和仲裁庭立足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 急当事人之所急、忧当事人之所忧 , 从全力支持复工复产、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的高度出发 , 特事特办、多方联动、加班加点 , 短短几天迅速完成证据审核认定、文书撰写工作 , 灵活采取线上审议、远程研判的方式及时结案 , 并第一时间将本案裁决书送达当事人 , 帮助企业纾难解困 , 为企业复工复产保驾护航 , 既保证了案件审理质量 , 更体现了仲裁工作温度 , 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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