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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 , “酒驾为何屡禁不止”是台湾社会热议的话题 。 据统计 , 近3年台湾因酒驾被依“公共危险罪”判刑的人数逐年增加 。 2018年有5万多人次酒驾 , 且近1/3为累犯 , 每年因酒驾而被要求参加道路安全教育“学习班”的人数约有10万 。 台湾法务部门负责人表示 , 对于酒驾致死案件“要用最严厉的处罚” , 严刑峻法势在必行 。 法务部门目前所提修法草案规定 , 对酒驾再犯致人重伤可判刑5至12年 , 致人死亡刑期更高达10年以上、无期徒刑 , 最重可判死刑 。
然而 , 台湾酒驾屡禁不止是因为现行的酒驾罚则过轻吗?各界有不一样的声音 。
资料显示:因为不断发生的恶性案件 , 台湾酒驾罚则已经不断上调、逐年加重 。 相关法律最早见于“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 , 1999年为了加重吓阻效果 , 把原本仅属“行政处罚”的酒驾行为入刑 , 酒驾将处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万元(新台币 , 下同)以下罚金 。 此后立法机构又多次修法 , 提高酒驾处罚上限 。 2013年修法明定酒驾为“驾驶吐气所含酒精浓度达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浓度达0.05%以上” , 致死处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 。 同时规定5年内酒驾3次以上 , 原则上不得易科罚金 。
此后 , 有民意代表继续提案重罚酒驾 , 将酒驾罚款下限从1.5万元提高到3万元 , 同车乘客可连坐罚6000元到1.2万元 , 5年内3次以上酒驾累犯重新考领驾照后 , 车辆则须悬挂特殊车牌 。 此次修订于2017年7月初审通过 , 目前仍在立法机构等待最后通过 。
如何处罚 争议不断
虽然台湾酒驾罚则“相当严苛” , 实际效果却并不如预期 。 据台湾媒体报道 ,2017年台湾酒驾新入监人数是10年前的2.5倍 , 导致监狱人满为患 。
事实上 , 因酒驾被判刑6个月以下者 , 若非特殊情形(如酒驾3犯、行径恶劣等) , 多半会准予易科罚金 , 不须入监 。 但酒驾累犯比率逐年攀升 , 按规定不得易科罚金 , 必须入监服刑 。
此次台湾法务部门将酒驾致死比照“故意杀人罪”修法 , 社会各界也有不同的声音 。 有人认为 , 酒驾肇事的刑责已经够重 , 问题出在法院判刑太轻 , 且缺乏对酒精成瘾患者的强制措施 , 反对因为偶发事件修法;有人则担心无法佐证酒驾犯有杀人罪的主观故意 , 也排除不了过失致死的可能性 , 模糊立法将增加法院审理的困难度 。
公益机构台湾酒驾防制社会关怀协会表示 , 对修法乐观其成 , 但现行法律规定酒驾致死最重可判十年 , 五年多来却没有任何一宗被判到十年的案例 , 即便未来修法可判死刑 , 有没有法官愿意判死刑还是问题 。 修法的重点不应该在加重刑责 , 而在不让酒后驾车 , 与其等到真的发生酒驾致人死伤的憾事再从重量刑 , 不如在当下就对酒驾预备犯进行管束 。
台湾相关部门也意识到 , 酒驾是社会问题 , 仅靠“严惩”单一手段无法完全阻遏 。 除了配合修法加重处罚外 , 需要结合社会力量防止酒驾 , 让酒后不开车的观念深植人心 。
多管齐下 注重教育
日前 , 台湾交管部门开展了一次道路交通安全讲习 , 将76名酒驾者召集到悼念厅上课 , 希望通过生命教育遏制酒驾 。 这是台湾交管部门近年来探索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方式之一 , 该部门未来除增加道路交通安全讲习时数、增加生命教育、实地参访等内容 。
如何有效遏制酒驾?各界人士纷纷献计献策 。 台湾某警察大学教授蔡中志认为 , 应通过“三不原则”预防酒驾 。 即通过严刑峻法 , 让民众不敢酒驾;完善大众运输、酒后代驾等措施 , 使醉酒者不必酒驾;借由酒驾检举奖金等形式 , 让社会大众共同监督 , 让酒驾者无所遁形而不能酒驾 。
台湾酒驾防制社会关怀协会倡导预防、宣导、关怀 , 竭尽所能形塑酒后不开车的社会风气 。 对于做出不良示范的明星名人 , 酒驾防制社会关怀协会不遗余力将之示众 。 在协会的网页上 , 清楚地列明了台湾各派政治力量涉酒驾者的详细资料和参选结果 , 以警世人 。 协会秘书长林美娜还建议 , 台湾应该对酒精的取得进行更严格的管理 , 包括酒类营销广告及代言活动 , 要有更严格的规范 。 制订预防酒驾措施时 , 在这方面应特别着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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