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区国安法通过当晚,香港多方表态支持

【环球网综合报道】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6月30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港区国安法) 。 当晚 , 包括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香港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在内的多位特区政府官员发表声明对此表示欢迎 。 此外 , 香港民建联、工联会、香港商界等也表示拥护 。
香港特首欢迎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港区国安法
对于全国人大常委会今日(30日)通过的港区国安法 ,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发表声明称 , 维护国家安全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责任 , 特区政府欢迎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天通过港区国安法 , 并按《基本法》第十八条在征询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和香港特区政府的意见后 , 把该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 。
港区国安法通过当晚,香港多方表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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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郑月娥提到 , 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 是一个享有高度自治的地方行政区域 , 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 。 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是香港特区的宪制责任 , 亦和香港市民息息相关 。 鉴于香港特区面临的国家安全风险日见突显 , 中央从国家层面制定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 , 以堵塞香港在国家安全方面的漏洞 , 实有必要性和迫切性 。 这次立法是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重要一步 , 也可令香港社会早日恢复稳定 。
林郑月娥在声明中表示 , 港区国安法会在今日稍后生效 , 特区政府会尽快完成所需的刊宪公布程序 , 让港区国安法同步在香港实施 。 港区国安法旨在切实防范、制止和惩治四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和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 , 针对的是极少数违法犯罪的人 , 保障的是香港绝大多数居民的生命财产以及依法享有的各项基本权利和自由 。
林郑月娥还强调 , 香港特区政府会按港区国安法的规定 , 尽快设立由行政长官担任主席的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 。 警务处和律政司会设立专职部门 , 负责履行港区国安法的相关法律条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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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长:已设立专门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检控部门 , 依法处理相关检控工作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也发表声明表示 , 港区国安法针对的四类犯罪行为 , 为香港特区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分子 , 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和提供了清晰的法律基础 , 有助维护国家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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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区国安法亦订明了香港特区应当遵从的重要法治原则 , 包括无罪假定、被告人的辩护权 , 以及不得就同一行为再予审判或惩罚 。 港区国安法同时亦明确规定香港特区应当依法保护香港居民的权利和自由 。
郑若骅欢迎港区国安法获得通过 , 并列入《基本法》附件三以在香港特区公布和实施 , 她表示会继续领导律政司全力支持和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 。
作为由行政长官担任主席的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的成员之一 , 郑若骅表示 , 会致力做好工作 , 协助委员会制定维护国家安全的政策 , 推进相关的法律制度 。 她说 , 律政司已设立专门的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检控部门 , 依法处理相关的检控工作和法律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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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长联同六个纪律部队首长:全力支持有关法律在香港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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