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泰晶科技实控人喻信东兄弟遭监管关注 减持信披违规( 三 )


(二)要求公司聘请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三)发出各种通知和函件等;
(四)约见有关人员;
(五)暂不受理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出具的文件;
(六)向中国证监会报告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七)向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监管建议函;
(八)其他监管措施 。
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等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应当接受并积极配合本所的日常监管 , 在规定期限内如实回答本所问询 , 并按要求提交说明 , 或者披露相应的更正或补充公告 。
以下为原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证公监函〔2020〕0047号
关于对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喻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喻信辉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当事人:
喻信东 ,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喻信辉 ,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
经查明 , 截至2020年3月24日 , 喻信东持有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晶科技或公司)62,422,000股份 , 占总股本的36.95% , 为公司控股股东 , 喻信辉为喻信东一致行动人 。 2017年12月15日 , 泰晶科技公开发行了2.1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 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8年6月21日进入转股期 。 截至2019年11月25日 , 因可转换公司债券累计转股8,412,448股 , 公司总股本由2018年6月20日的158,698,400股增加至167,110,848股 , 公司控股股东喻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王丹、喻信辉、喻慧玲合计持股比例由58.19%降至55.26% , 其持股比例变动2.93% 。
2019年11月26日至2019年12月4日期间 , 喻信东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590,000股 , 占总股本的0.95% , 其持股比例由40.45%降至39.50% 。 2019年12月2日至2019年12月6日期间 , 喻信辉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0,000股 , 占总股本的0.02% , 其持股比例由5.12%降至5.10% 。 2019年12月12日 , 喻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300,000股 , 占总股本的1.97% , 其持股比例由39.50%降至37.52% 。 2019年12月13日 , 喻信辉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1,100股 , 占总股本的0.02% , 持股比例由5.10%降至5.08% 。
综上 , 截至2019年12月12日 , 公司控股股东喻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王丹、喻信辉、喻慧玲合计持股52.31% , 持股变动比例达到5.88%;2019年12月13日 , 合计持股52.28% , 持股变动比例5.91% 。 但直至2020年12月18日 , 公司控股股东喻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王丹、喻信辉、喻慧玲才就前述股份减持情况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有限公司|泰晶科技实控人喻信东兄弟遭监管关注 减持信披违规】公司控股股东喻信东、一致行动人喻信辉在合计持股比例变动达到5%时 , 未按规定及时停止减持并履行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 , 继续减持公司股份达0.91% 。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2014年版本)第八十六条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3.1.7条、第11.9.1条等有关规定 。
同时 , 考虑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变动超过5% , 非其全部主动减持所致 , 存在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的影响 , 可以酌情从轻处理 。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 ,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 , 我部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喻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喻信辉予以监管关注 。
上市公司股东应当引以为戒 , 在从事证券交易等活动时 ,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 , 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 并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积极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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