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区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引用最新指标科学评查案件质量常态化

利通区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引用最新指标
科学评查案件质量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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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以来 , 利通区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迅速行动 , 通过召开检委会、全院大会等形式对该规定进行了认真学习 , 并利用最新质量评价指标已组织开展了4次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
为进一步完善案件管理规范化建设 , 提高对案件质量的管理力度 , 增强检察官办案的责任心 , 综合业务部由一名办案经验丰富的员额检察官对案件进行专门评查 。截止目前 , 已对今年以来不捕、不诉、已判决案件中的67件 , 进行了质量评查 , 评查中发现:本院1-3月不诉案件的“案-件比”为1:1.143 , 好于全区1:2.73;不诉率为9.19%.低于全区11.2%;不捕率为21.8% , 低于全区平均水平的40.3%;“不延不退”案件占比率为87.5%;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6件 , 占86.67%;量刑建议采纳29件 , 采纳率为96.67%......通过运用最新指标进行科学评查后 , 对数据又进行了细致归纳 , 并形成案件质量评查报告 , 及时反馈被评查案件中的不规范问题 , 提出评查意见 , 助推了办案质量的提升 。
文|郝志霞
利 通 检 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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