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协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提示防范“代理退保”有关风险
7月8日是“7.8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 ,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向保险机构及广大保险消费者发布防范“代理退保”有关风险提示 。
以下为提示全文:
目前 , 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个人以非法牟利为目的 , 以“可代理全额退保”为由 , 怂恿、诱导消费者委托其代理“全额退保”事宜 , 以此收取高额手续费 , 并以消费者名义向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 甚至诱导消费者伪造证据材料 , 实施“代理退保” , 主要涉及人身保险和个人信用贷款保证保险 。 此举严重扰乱保险市场正常经营秩序 , 也严重损害了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为此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请广大消费者及保险企业加强风险的全面识别与防范 。
一、“代理退保”表现形式
“代理退保”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冒充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或保险公司人员或以“与监管部门合作”“有内部资源”等名义 , 通过电话、微信、网络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 。
【行业协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提示防范“代理退保”有关风险】谎称消费者所购保险产品“存在欺诈行为 , 已有多名消费者投诉”或“继续持有保单将蒙受经济损失”等 , 怂恿不明真相的消费者退保 , 甚至诱导消费者退旧投新 , 以赚取佣金 。
谎称可以协助消费者“全额退保” , 诱导投保人签署包含不平等条款的代理服务协议 , 缴纳高额定金或签订高额欠款协议 , 提供身份证、银行卡、保单、电话号码等涉及消费者隐私的敏感信息 。
阻止消费者与监管部门、保险公司沟通 , 试图切断消费者正常维权通道 。
二、“代理退保”行为对保险消费者存在以下风险
通过正规途径反映问题、提出诉求 , 是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正当权利 , 但上述行为不仅扰乱保险市场正常经营秩序 , 更严重损害了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存在风险隐患:
(一) 失去正常保险保障风险
“代理退保”个人或机构为牟取私利极力怂恿消费者退保 , 却避而不谈退保可能导致的后果和风险 。 消费者退保后丧失了风险保障 , 未来再次投保时 , 由于年龄、健康状况的变化 , 可能将面临重新计算等待期、保费上涨甚至被拒保的风险 。
(二)资金受损或遭受诈骗风险
“代理退保”个人或机构阻断消费者与监管部门、保险机构之间的正常沟通 , 切断消费者依法合规维权渠道 , 利用“信息阻断”骗取消费者支付高额费用牟利 。 退保后诱导消费者“退旧投新” , 购买所谓“高收益”理财产品或其他公司保险产品以赚取佣金 。 还可能利用其所掌握的消费者银行卡及身份证复印件等 , 截留侵占消费者退保资金 。 有不法团伙诱导消费者参与非法集资 , 一旦落入骗局 , 消费者资金损失难以挽回 。
(三)个人信息泄露风险
“代理退保”个人或机构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保单、银行卡、联系方式、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敏感隐私信息 , 存在信息泄露的严重风险隐患 。 很可能被不法分子恶意使用进行诈骗、洗钱、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活动 , 甚至在消费者不知情情况下办理网络借贷 , 使消费者蒙受各种未知损失 。 部分代理人员与黑恶势力勾结 , 以扣留银行卡、身份证件等手段对消费者加以控制 , 消费者提出解除委托或不愿支付费用时 , 即遭到极端手段的骚扰、恐吓、威胁 。
(四)信用受损风险
“代理退保”个人或机构在代理投诉全额退费时可能造成消费者贷款逾期、保费断交等合同违约 , 从而形成征信不良记录或是被列入“黑名单” , 进而对消费者未来的贷款、出行、就业和任职等产生不良影响 。
(五)法律风险
“代理退保”个人或机构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 教唆、指使、诱导一些法律意识淡薄的消费者编造理由、伪造证据、提供虚假信息进行投诉、举报或诬告 , 消费者可能因此参与非法行为 , 甚至构成欺诈 , 严重干扰社会经济生活秩序 , 使这些消费者面临较大的被诉讼或行政处罚的法律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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