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长春|长春又一地段房屋要征收啦! 【附补偿方案】( 三 )



2.地下室的所有权价值补偿给地下室权属单位 , 补偿金额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

(四)关于居民楼内没有任何证照、合法证明材料及相关手续的居住房屋的补偿安置

不予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 双方另行签订协议 , 具备上靠标准户型条件的 , 就近上靠标准户型 , 不具备上靠标准户型条件的 , 按原面积安置 。 安置房屋予以居住权 , 待产权明确后 , 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进行产权办理 。

(五)未经登记建筑的补偿

按照《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和处理办法》及相关文件办理 。

(六)其它

1.对原公有房屋现在正在进行房改的被征收人 , 提供国有住房出售专用票据及公房出售协议书原件 , 经过调档确认真实有效的可以按照有证房屋进行补偿 。

2.在拟签约期限内签约的 , 对因非主观原因未完成房改和产权办理影响合同履行的住宅房屋 , 享受征收奖励政策 。

3.征收区域内 , 征收当事人已达成房屋安置补偿协议的 ,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不得损坏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 对于损坏被征收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 , 根据其损坏程度估价 , 在征收补偿费中扣除 。

4.对于涉嫌欺诈、套取征收补偿款的单位和个人 , 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

5.对于历史遗留及疑难问题 , 报二道区滨河东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征收攻坚指挥部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对于重大特殊疑难问题 , 报长春市滨河东区地块棚户区改造工作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解决 。

来源:长春市二道区政府(掌上长春综合整理)
编辑:刘素娜
主编:刘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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