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幸|瑞幸退市,华尔街余波未平( 三 )


即使上市公司能够证明不受外国政府控制或持有 , 如果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连续三年无法审查上市企业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记录 , 这家公司的证券也将无法在美国交易 。
从文本的角度来看 , 这个法案企图焊接两个不同的概念:一个是公司审计的问题 , 另一个是外国政府控制的问题 。 两者之间实际上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 因此这个法案也背着某种意识形态的包袱 。
如果优秀的中国企业因此而被迫退市 , 将会给美国和国际投资人带来巨大的损失 。 因此我认为 , 即便法令通过 , 常规运作、不涉及国家安全领域的中国企业应该仍能够找到有效途径 , 让自己符合美国的监管要求 。
目前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于瑞幸的调查还未收官 , 股东的诉讼还在火热进行 , 由于制作假账的行为和证据发生在中国国内 , 美国监管单位应该在很大程度上会依赖中国监管机构的调查结果 。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中国证监会曾经表示将协助彼此的调查 。 这是理性而且互益的方向 。 中国企业应该拒绝被“瑞幸化”或“概念化” 。 唯有更多优秀的中国企业在国际资本市场取得成功和公信度 , 才会让投资人把个别的“坏苹果”与其他的“好苹果”区隔开来 。
(作者系哥伦比亚大学法学博士 , 耶鲁大学文学硕士 , 曾为华尔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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