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葛找房北海站|2020年上半年北海房地产市场总结——政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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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葛找房北海站|2020年上半年北海房地产市场总结——政策篇

2020年上半年 , 新冠肺炎疫情限制了人们的出行 , 使得旅游城市——北海受到严重打击 , 楼市的“小阳春”、“旺季”等在上半年并没有出现 , 成交严重下滑 , 新房、二手房和租房等市场都被波及 , 而土地市场供需的活跃度也明显下跌 , 但由于疫情的影响远没有结束 , 使得政府在政策方面的调节力度并不大 , 而且重心基本在于征地补偿和公积金提取方面 , 而非刺激需求端拉动经济 , 因此 , 北海房地产行业政策与全国主基调一致 , 仍维持“房住不炒” 。
上半年公积金不断减轻负担 , 提取政策则不断加码
【诸葛找房北海站|2020年上半年北海房地产市场总结——政策篇】2020年年初 , 新冠肺炎肆虐 , 人们的日常生活都受到了影响——出门受限、禁止聚会等等 , 使得人们无法正常上班 , 没有收入 , 公积金的缴存和还款都无法按时完成 。 对此 , 北海市公积金中心及时出台了政策——对于在疫情期间受影响比较大的行业及个人提供差异化服务 , 适当延长这部分人的还贷周期或者延后还款期限至6月30日 , 并取消逾期;此外 , 对于受疫情影响比较大的、未能按期缴存公积金的单位和自愿缴存人 , 公积金中心规定可以在6月30日之前申请缓缴 , 而有困难的企业甚至可以提出申请、把当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降至5% 。
为了抗击疫情 , 北海公积金中心还积极开通网上业务:
一、开通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网上提取业务:

二、开通网上“提前还款申请”功能

总的来看 , 上半年北海公积金政策最严厉的莫过于给提取政策加码:4月1日起 , 提取公积金不仅需要保留最高6个月的缴存额 , 所购个别住房还需取得不动产权登记满12个月才能提取 。

此外 , 6月底北海住房公积金中心公布了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上下限 , 缴存比例还是跟2019年一致——最高缴存比例均为12%、最低为5% 。 根据2019年度北海市在岗职工的年平均工资 , 2020年北海市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为4478元、比2019年多了300元 , 月最低缴存额为182元、比2019年多了14元 。

上半年着重调整征地补偿标准 , 还规范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
3月20日 , 北海市明确2020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集体一般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和自然保护区除外)和建设用地(农民自留就业用地除外)的征收补偿 , 涉及征收永久基本农田的 , 按照不低于一般农用地征收补偿标准的1.3倍进行补偿;征收农民自留就业用地补偿标准按照一般农用地补偿标准的2.0倍确定;征收集体未利用地的 , 按照一般农用地补偿标准的0.4倍进行补偿;新增乡(镇)、村 , 参照相邻乡(镇)、村中较高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
而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则为:一、青苗费补偿标准:一般青苗补偿费(耕地、园地、林地等农用地及未利用地)每亩4000元;有鱼虾等养殖水面的青苗补偿费每亩6000元;没有鱼虾等的养殖水面的青苗补偿费每亩4500元 。 二、地上附着物(包括集体土地上房屋的附属设施、农林生产设施、经济果林、园林绿化苗木等)补偿标准 , 由征地搬迁机构委托有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按重置成本价或迁移成本价进行评估确定 。
在规范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以促进土地二级市场建设方面 , 转让政策规定土地使用权人通过买卖、交换、赠与、出资以及司法处置、资产处置、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或分立等方式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再转移的时候 , 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应一并转移 , 但同时也要具备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建设工程的要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完善项目已投资额未达投资总额25%以上的 , 待开发投资额达到法定要求时 , 再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时 ,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 受让人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规划条件、固定资产投入、开发时间等依法开发建设 。
下半年 , 北海出台需求端政策刺激经济的可能性小
下半年 , 北海房地产行业的政策基调仍为“房住不炒” , 在市场逐步恢复的情况下 , 整体仍延续温和窗口期 , 出台需求端政策以刺激北海房地产行业活跃的可能性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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