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北京邮电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

_原题为 北京邮电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
北京邮电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科生招生工作 , 保证本科生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 ,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 , 制定本章程 。
第二条 北京邮电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 , 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 2017年入选“双一流”建设高校 , 培养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在内的各类高级专门人才 。 普通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者 , 颁发学校名称为“北京邮电大学”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获得毕业证书且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 , 颁发北京邮电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
第三条 学校现有西土城路校区、沙河校区和宏福校区:西土城路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沙河校区位于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 , 距西土城路校区约25公里;宏福校区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郑各庄 , 距西土城路校区约21公里 。 2020级学生一、二、三年级教学安排在沙河校区 , 各专业四年级教学安排地点将根据学校规划安排确定 。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 , 按照“学校负责 , 招办监督”的要求 , 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组织下进行 。
第五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 , 成立由书记、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 负责全校的本科招生工作 。 本科招生委员会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 , 对本科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进行监督和决策 。 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 , 协调处理本科招生日常事务 。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 , 负责所在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 。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录取工作组 , 负责录取工作 。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严格执行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 ,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 , 本着努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教育公平的原则 , 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各地高考报名人数及生源质量等因素 , 综合分析 , 制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
第九条 预留计划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 , 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
第四章 招生录取原则
第十条 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 ,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 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 择优录取 。
第十一条 关于调档比例 。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 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 , 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
第十二条 关于退档 。 对于除高校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港澳台侨联招、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以外的平行志愿投档批次 , 在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 , 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 , 我校提档后不退档;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 , 所报专业志愿已录满情况下做退档处理 。
第十三条 关于征集志愿 。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若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 , 我校将根据相关省份的招生录取政策 , 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 直至完成招生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 , 将征集志愿 。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 , 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征集志愿 。 若征集志愿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 , 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较好的省份 。
第十四条 关于体检 。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 根据专业(类)特点 , 色盲考生不能报考应用物理学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 不宜报考通信工程(大类招生)、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科技与创意设计试验班 。
第十五条 关于外语语种 。 根据各专业(类)培养要求 , 英语、日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软件工程、数字媒体艺术、电信工程及管理、电子商务及法律、物联网工程专业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授课 , 建议非英语考生慎重报考;其他专业(类)不限外语语种 。
第十六条 关于往届生和男女比例 。 对往届生和应届生录取时同等对待 , 无男女比例限制 。
第十七条 关于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
北京邮电大学今年共有44个本科专业 , 其中电信工程及管理、电子商务及法律、物联网工程三个专业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
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以“北京邮电大学(宏福校区)”的名称在本科批次招生 , 颁发北京邮电大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英国伦敦玛丽女王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的教学安排地点参见本章程第三条 。
第十八条 关于录取与加分 。 对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 , 由各省级招办按照规定加分投档(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不适用) 。 在安排专业时 , 以考生不含加分的实际高考分数为主要录取依据 , 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