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北京交通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 三 )


第十七条 按艺术类专业录取的考生 , 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 录取到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 , 入学后不得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 学校本部与威海校区之间不能互转专业 。 威海校区不同合作方所办专业之间不能互转 。 转专业具体政策按学校当年发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
第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 , 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 凡复查不合格的 , 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 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 已经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学籍 。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 , 学校本部本科各专业除艺术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 , 学费标准一般为每学年5000元或5500元 , 软件工程专业三、四年级学费为每学年16000元;设计学类专业每学年10000元 。
纳米材料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在学校本部学习期间每学年48000元 , 在加拿大滑铁卢大学(University of Waterloo)学习期间学费标准按当年度该校学费标准缴纳 。 机械电子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在学校本部学习期间每学年52000元 , 在澳大利亚伍伦贡大学(University of Wollongong)学习期间的费用按照对方标准收取 。 以上两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在外方学习期间保留我校学籍 , 每年按照国内同级理工科在校生学费标准的一半缴纳学费 。 交通运输(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每学年50000元 , 在荷兰代尔夫特理工大学(Delft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学习期间还需按该校学费标准向该校缴纳学费 。
威海校区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85000元 , 其他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每学年80000元 。
在学校本部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 , 每学年为750元至1200元 。 威海校区住宿费为每学年1200元 。
【章程|北京交通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如果国家调整收费标准 , 则执行新规定 。
第二十条 高职各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学年6000元 。 住宿费每学年750元 。
根据北京市有关规定 , 录取到高职专业的学生一律不迁户口 。
第二十一条 学校建有完备的“奖、助、贷、勤、补、偿”资助体系 , 全方位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 。 新生报到当天专门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绿色通道” , 学生持有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可暂不用缴纳学费先办理入学手续 。
第二十二条 接受考生申诉邮箱:jwss@bjtu.edu.cn
第二十三条 咨询方式
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51688441
威海校区咨询电话:0631-3806000
高职(清河职业技术学院)咨询电话:010-62905445
学校网址:https://www.bjtu.edu.cn
招生资讯网:https://zsw.bjtu.edu.cn
微信公众号:bjtuzs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 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 。 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 , 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
第二十五条 北京交通大学(威海校区)招生遵照本章程执行 。
第二十六条 港澳台侨招生遵照本章程执行 。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 , 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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