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积分落户是否收费?有何调整?这些问题官方回答了( 三 )

北京积分落户是否收费?有何调整?这些问题官方回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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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说明的是,获得职住区域指标加分的申请人在积分落户申报的上一年度12月应满足该指标加分条件,即在本市城六区之外其他行政区自有住所居住或同时在本市城六区之外其他行政区工作;获得职住区域指标加分的申请人在取得落户资格后,还应当在该自有住所落户 。 
8.此次政策修订对创新创业指标调整有哪些考虑? 
答:此次修订主要对创新创业指标进行了三方面调整,一是精简了创新创业指标对“申请人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且在持股比例、工资收入等方面符合一定条件的,可获得加分”的规定 。二是立足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的功能定位和城市发展需求,为帮助支持处于成长阶段的优秀科创企业,增加了“申请人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作并持股比例不低于10%,且企业近三年获得股权类现金融资达到《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有关标准的可积分,最高加6分”等内容 。并在《操作管理细则》中对企业范围、投资机构、融资额度等做了进一步明确 。三是为广泛引进培育创新创业人才,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对创新创业指标涉及奖项进行了补充调整,增加了北京市科学技术奖之突出贡献中关村奖、杰出青年中关村奖和特等奖等科技类奖项,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指导的“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全国决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办的“创业北京”创业创新大赛,将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和全市性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可积分范围由前五名扩展至前十名 。 
9.此次政策修订对纳税指标调整有哪些考虑?具体是如何认定的? 
答:此次修订主要对纳税指标进行了四方面调整:一是为突出体现对申请人个人实际贡献的评价和考量,精简了“依法登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的出资人,根据企业已缴纳的税金,以其出资比例计算纳税额,每年纳税20万元及以上,加6分”的表述;二是同国家个人所得税改革相衔接,将2019年1月1日(含)以后的个人所得税所得项目调整为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经营所得;三是综合征求意见情况,考虑到申请人年度纳税额度存在一定波动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平滑纳税指标得分差距,调整为个人所得税纳税额每一年在10万元及以上的,加2分,同时继续强调连续稳定,要求近三年个税纳税额均应大于零;四是明确了涉税违法行为“近5年”的减分期限,避免“一旦违法,终身受罚” 。 
在认定方面,《操作管理细则》已明确个人所得税纳税额以税款入库日期对应的金额为准,可参看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或完税证明中的入库日期 。 
10.此次政策修订对年龄指标调整有哪些考虑?调整以后是如何计算的? 
答:新版《管理办法》将年龄指标由“超过45周岁的申请人不能取得年龄加分”调整为梯度赋分,即:申请人在45周岁(不含)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含不满一岁)少加4分 。年龄计算时间截至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月1日 。以2020年申报为例,年龄指标积分操作详见下表:北京积分落户是否收费?有何调整?这些问题官方回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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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今年具体的申报安排是什么? 
答:2020年的积分落户申报将按新版政策组织实施,于7月17日8时正式开启申报系统,8月15日20时系统关闭,仍于10月15日起公示年度落户人员名单 。详见下表:北京积分落户是否收费?有何调整?这些问题官方回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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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今年积分落户政策在操作层面进行了哪些调整? 
答:为提高申报效率,打造“智慧政务”,今年的申报操作充分听取群众建议,更加简便优化 。一是填报界面能优尽优 。填报指标平均输入字数压缩至110字左右,比2018年减少近一半;突出页面关键信息,填报更省力,提醒更及时 。二是历史数据能用尽用 。充分依托大数据技术,在9项积分指标4项“零填报”的基础上,去年填报有效的自有住所产权信息和国内学历学位信息没有变化的,不必重复输入,直接选择即可 。三是操作流程能简尽简 。申请人在线完成全部指标填报后可直接提交计分,不必等待所有审核结果全部返回再提交 。后续可以在部门审核结果汇总阶段,随时查询指标审核结果反馈情况 。对审核结果不认可的,既可以在该阶段反映解决,也可以在审核结果查询阶段提出申诉,环节衔接更顺畅,参与申报更从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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