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回补充侦查工作情况分析与对策( 三 )


发挥“捕诉一体”机制优势 。“捕诉一体”改革后,检察机关要将夯实证据质量的重心前移至侦查环节 。一方面,完善重大疑难案件介入侦查工作机制 。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检察机关要加大提前介入力度,通过听取案件介绍、查阅证据材料等方式及时引导侦查人员明确侦查方向、取证重点,将起诉、审判的证据标准精准传导至侦查环节 。另一方面,发挥审查逮捕环节继续侦查、补充侦查作用 。消除“捕后诉前”监督盲区,尽可能把证据问题解决在移送审查起诉前 。对批准逮捕案件,根据起诉和审判的要求,就证据合法性补正、证据锁链完善、继续侦查等方面提出意见 。对不批准逮捕案件,特别是存疑不捕案件,列明补充侦查提纲,明确指出证据体系存在的问题、补充侦查的方向和要求等 。
规范退回补充侦查的程序和文书 。一是规范退查事项和审核程序 。在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基础上,根据案件退查的必要性,增设必要的报备和审核流程,杜绝退查工作的随意性 。二是提高补充侦查提纲质量 。应在补充侦查提纲中具体写明补充侦查的理由、案件定性的考虑、补充侦查的方向,具备条件的,写明补查渠道、线索和方法 。同时,尽量面对面沟通交流,让侦查人员最大限度认可和理解退查意图,提高补查质量 。三是健全退查案件跟踪监督机制 。在退查期间应对案件“一跟到底”,随时掌握取证进度,适时引导侦查取证方向,对补查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并解决 。
善用自行补充侦查、随时补充侦查 。对于补查工作量较小、补查要求相对简单的案件,检察人员要加大自行补充侦查力度 。对于补查内容简单但无法自行补查的案件,检察人员应及时与侦查人员沟通,在审查起诉的同时开具补证清单,随时补查证据 。对一些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关键证据,检察人员也可会同侦查人员协作开展补查,增强双方沟通理解,直接实现补查意图 。
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纾解社会对抗、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检察机关应加强与侦查机关的沟通,建议在侦查环节加大认罪认罚宣讲力度,鼓励犯罪嫌疑人尽早认罪争取从宽 。在审查起诉环节,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做到应用尽用,通过释法说理让犯罪嫌疑人充分认识自身行为的危害,以精准的量刑建议给予犯罪嫌疑人确定的心理预期而自愿认罪认罚,从而减少对抗,缩短审查周期,降低案件退查概率 。
构建新型检警机制 。一是建立检警双方联席会议、情况通报会等工作机制,双方就办理案件的具体情况、存在问题等方面互通有无、讨论沟通、达成共识 。二是推广侦查人员旁听庭审、侦查人员出庭机制,将庭审压力传导至侦查人员,帮助侦查人员了解指控犯罪、定罪量刑的证据标准 。三是建立双方人员交流学习、同堂业务培训机制,相互促进提高业务水平 。
(作者单位: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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