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执行盘活资产 | 斗门法院成功实现珠海首例第三( 二 )


(4)财产经拍卖后流拍且执行债权人不接受抵债 , 第三人申请以流拍价购买的 , 可以准许 。
(5)网络司法拍卖第二次流拍后 , 被执行人提出以流拍价融资的 , 人民法院应结合拍卖财产基本情况、流拍价与市场价差异程度以及融资期限等因素 , 酌情予以考虑 。 准许融资的 , 暂不启动以物抵债或强制变卖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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