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体育局:全市各类体育健身场所恢复开放运营,各类体育运动项目正常开展( 四 )


4.赛事期间如安排有采访 , 应设置专用的采访区域 , 根据采访区域的大小控制进出采访区域采访人员的数量 。
5.赛事如有现场观众 , 应设置专用的观众进出通道 , 避免与运动队直接接触 。
(二)人员管理
1.比赛报名实行预约制和网上报名 , 禁止现场报名 。 办赛方要对所有参与人员进行风险评估和实名制管理 , 并且查验“北京健康宝” 。 比赛当日 , 参赛运动员为来自高、中风险地区的人员需提供7天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采取“赛会制”举办并进行封闭式管理的赛事 , 参赛运动员需提供48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 。
2.严格落实所有入场人员检测体温、信息登记措施 , 实行“绿码”准入制 。 未戴口罩和体温37.3以上者谢绝入场 。
3.除运动员处于比赛、裁判员处于场上执裁期间以外 , 所有人员进入比赛场馆须全程科学佩戴口罩 , 赛场内禁止饮食 。
4.精准控制人员规模 , 简化开闭幕式、颁奖仪式等赛事环节 。 严格落实保持社交距离一米以上 , 在各区域安排引导员做好现场管理 。
5.原则上实行空场比赛 。 在严格控制赛事规模并落实防疫措施的前提下 , 确有观赛必要的 , 室内场馆观众上座率每场应控制在30%以内 , 室外场地观众上座率应控制在每场50%以内 , 观众间距离保持一米以上 。 比赛全部采取网络实名预约、无接触方式售票 。
6.在比赛场馆的竞赛区域、办公区域、保障区 , 加强人员管理 , 间隔就坐 。 如需就餐 , 实行分餐制 , 就餐期间禁止交谈 。
(三)防疫要求
1.赛事主办方应为工作人员提供防疫用品 , 并要求参赛人员自备防疫用品 。 防疫用品包括:一次性医用口罩、消毒湿巾、免洗手消毒液等 。
2.在赛场入口、工作区、参赛人员交通工具内等区域 , 配置充足的免洗手消毒液 , 引导所有人员做好手卫生 。
3.严格落实公共区域(通道、电梯、卫生间、公共淋浴间等)和公共物品(门把手、健身器材等)每日清洁消毒措施 。 在场次间隙 , 对比赛场地和竞赛器材再次进行消毒 。 具体消毒方法参照本市疾控部门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预防性消毒指引》实施 。
4.运动员的比赛器材、装备、衣物、水杯、毛巾等个人物品 , 禁止与他人共用 。
5.赛事工作人员处理运动员毛巾或衣物时 , 应佩戴手套 。
6.根据赛事活动规模、项目特点、人群密度 , 配备足够数量的医护人员和防护物资 。
7.赛场内垃圾进行分类收集 , 公共区域增设废弃口罩专用回收箱 , 并及时清运 , 定期开展预防性消毒 。
(四)宣传教育
1.对所有参赛人员进行防疫知识普及和健康教育 , 并针对重点岗位人员进行个人防护、消毒程序、测温登记、异常情况处置等培训和演练 , 确保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
2.在工作证件、场内标识、LED屏等醒目位置 , 进行防疫健康提示 。 同时 , 现场播报安全提示信息 , 宣传疫情防控知识 , 提升参赛人员防控意识和能力 。
3.在赛场醒目位置公示疫情防控责任人基本情况和联系方式 。
(五)应急处置
1.建立应急沟通机制 。 赛事主办方要加强与当地体育、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联动 , 发现异常及时上报 , 做好现场管理 , 配合疾控部门采取隔离措施 , 进行密切接触者追踪等工作 。
2.建立熔断机制 。 经属地主管部门检查 , 发现赛事主办方没有疫情防控方案和预案 , 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情况 , 立刻暂停比赛 , 并要求待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办赛 。
(六)国际性赛事恢复时间及办赛要求、防控措施 , 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和相关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
附图: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三级应急响应期间北京市体育赛事活动信息填报、公示流程
附图
北京市体育局:全市各类体育健身场所恢复开放运营,各类体育运动项目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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