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请注意!《民法典》关于婚姻家庭关系有这些新规定( 三 )


2)扩大了代位继承人的范围 。 继承编第1128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 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 ”
3)增加了亲子的确认和否认制度 。 婚姻家庭编第1073条规定:“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 , 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 , 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 ”
4)明确了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 民法总则编第196条规定 ,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 ”上述规定都是民法典为增进亲属间的凝聚力 , 保障家庭养老育幼职能的实现 , 促进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扶助做出的新规定 , 旨在推动家庭关系的和谐发展 。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北京联盟_原题为为《更广泛地促进家庭关系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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