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鲜闻|险资权益投资配置差异化监管:好孩子坏孩子待遇大不同

险资权益投资配置差异化监管:“好孩子”“坏孩子”待遇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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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保险文化
国际鲜闻|险资权益投资配置差异化监管:好孩子坏孩子待遇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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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 银保监用一纸通知在资本市场上为保险资金与实体经济架起了一座“鹊桥”——《关于优化保险公司权益类资产配置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 , 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 对保险公司权益投资配置实施差异化分类监管 , 将自主决策权交给保险公司 。 在这之前 , 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取消保险资金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行业限制 , 在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 。
背景:鼓励更多中长期资金入市
根据银保监官网数据 , 目前 , 保险资金权益类资产配置较为稳健 。 截至2020年一季度末 , 保险公司权益类资产余额为4.38万亿元 , 占保险资金运用余额的22.57% 。 其中 , 长期股权投资1.95万亿元 , 占比10.05%;股票1.54万亿元 , 占比7.95%;股票型及混合型基金0.54万亿元 , 占比2.76% 。
监管下发《通知》的初衷是进一步深化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 , 更大程度将自主决策权交给保险公司 。 对保险公司权益类资产配置实施差异化监管 , 支持偿付能力水平充足、财务状况良好、风险承担能力较强的保险公司适度提高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 , 积极发挥保险资金长期稳定的优势 , 为实体经济和资本市场提供更多资本性资金 。 当然 , 相应风险和责任也由保险公司自主判断并自行承担 。
告别“坏孩子生病 , 好孩子跟着吃药”
《通知》明确 , 建立保险公司资金运用分类监管机制 , 对保险公司权益类资产投资实行差异化监管比例 , 分为不同监管比例档次 , 改变以往监管政策“一刀切”和“差公司生病、好公司跟着吃药”的情况 。
其中 , 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资产负债管理能力及风险状况等指标 , 明确八档权益类资产监管比例:
①公司上季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00% , 权益类资产投资余额不得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0%;
②100%≤公司上季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50% , 权益类资产投资余额不得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0%;
③150%≤公司上季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以上<200% , 权益类资产投资余额不得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5%;
④200%≤公司上季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50%的 , 权益类资产投资余额不得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30%;
⑤250%≤公司上季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300% , 权益类资产投资余额不得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35%;
⑥300%≤公司上季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350%的 , 权益类资产投资余额不得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40%;
⑦公司上季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350% , 权益类资产投资余额不得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45%;
⑧保险公司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 , 权益类资产投资余额不得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5%:人身保险公司上季末责任准备金覆盖率不足100%;最近一年资金运用出现重大风险事件;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较弱且匹配状况较差;具有重大风险隐患或被银保监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最近三年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银保监会处罚;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
差异化监管的政策选择优待保险公司中的“好孩子”:提高优质险企投资比例上限 , 通过更加市场化的方式将自主决策权交予保险公司 , 最高权益类投资比例上限提高至45% 。 根据今年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 , 中国人寿、人保寿险、人保财险、太保寿险、太保财险、平安产险、新华保险等险企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在250%~300%范围 , 意味着他们的投资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上限均可由原来的30%提高至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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