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700多亿“惊天骗局”,终于宣判了!(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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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线下理财起家的善林金额早已发展成庞大的集团体系 。
1、“线上”、“线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经警方调查 , “善林金融”采用传统的门店推销与互联网营销相结合的“线上”、“线下”交易模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
2、线下1000余家门店
自2013年10月起 , 犯罪嫌疑人周伯云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 , 在全国开设1000余家线下门店 , 招聘员工并进行培训后 , 通过广告宣传、电话推销及群众口口相传等方式 , 以允诺年化收益5.4%至15%不等的高额利息为饵 , 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销售所谓的“鑫月盈”、“鑫季丰”、“鑫年丰”、“政信通”等债权转让理财产品 。
(基金君之前报道 , 善林金融以线下理财店起家 , 客户很多是大爷大妈 , 有大量的线下理财门店 , 资金去向一直成谜 , 近年来国家加大监管力度 , 善林金融开始砍掉线下门店 , 将业务转向线上 , 做网贷平台并争取备案等 , 不曾想到突然遭查处 。 )
3、骗来的钱供实控人任意使用
“善林金融”通过推出各种不同期限、不同收益率的理财产品 , 吸收社会大众资金形成资金池 , 供周伯云等人任意使用 。 为了使“善林金融”这家公司看起来“家大业大” , 更是不惜花费公众巨额资金 , 大规模开设线下门店 , 支付员工高额工资和高额提成 , 同时做足包装宣传 , 在民众中营造“大而不倒”的公司形象 , 骗取投资者的信任 。
4、庞氏骗局:借新还旧、并无盈利能力
经查 , “善林金融”对外宣称的投资项目并无盈利能力 , 其通过借新还旧的方式偿还前期投资人到期本息 , 随着时间推移 , 资金缺口越来越大 , 最终导致崩盘 。
据此 , “善林金融”系典型的庞氏骗局 , 已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
不少爆雷P2P老板被判无期
一、 “唐小僧”案:11万被害人损失50.4亿 , 王利被判无期徒刑
2020年6月16日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其官微发布公告 , 披露了被告人王利、卢伟、陶蕾、官小平“资邦系”集资诈骗案的一审判决结果 。
公告显示 , 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王利无期徒刑 , 卢伟、陶蕾、官小平有期徒刑十四年至十年不等 , 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及罚金 。 根据不完全统计 , 本案中“资邦系”平台向近300万名投资人非法募资近600亿元 。 至案发 , 造成11万余名被害人实际经济损失50.4亿余元 。
2012年11月至2018年6月间 , 邬再平(又名邬战 , 另案处理)通过以其实际控制的资邦(上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邦控股”)为核心的“资邦系”公司 , 组建、设立了资邦金服网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邦金服”)等数十家线下分支机构及“唐小僧”“摇旺”等线上平台 。
根据公告 , 为谋取非法利益 , 资邦控股采用虚设债权、虚构借款人信息、虚假宣传等手段 , 以年化5%至24%的高额利息为诱 , 通过债权、收益权转让、定向委托、线上P2P平台等方式向277万余名投资人非法募集资金人民币593.57亿余元(以下所涉币种均为人民币) , 入金总额160.45亿余元 , 其中116.04亿元用于兑付前期投资人本息 。 至案发 , 造成11万余名被害人实际经济损失50.4亿余元 。
二、 三三系集资诈骗案:15万人170亿损失 , 王文俊判无期徒刑 。
2020年5月8日 ,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三三系集资诈骗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 , 其中对王文俊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 。
除此之外 , 法院对王文澜等14人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十五年至七年有期徒刑不等刑罚 , 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及没收财产、罚金 , 还对赵小龙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定罪处罚 , 责令王文俊等15人以各自参与额为限退赔违法所得人民币170亿余元 , 按损失比例发还各损失的集资参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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