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两创始人被判无期!善林金融非法集资737亿大案一审结束,四大吸金套路曝光

【大河财立方消息】涉非法集资近737亿元超“e租宝”,截至案发尚有25万余名投资人217亿元未兑付——“善林金融”案一度震惊业界,从2018年4月平台创始人周伯云自首投案后、警方开展调查,至今年7月24日,该案终于有了审判结果。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显示:7月24日,公开宣判善林(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善林金融公司”)、被告人周伯云等12人集资诈骗一案,对善林金融公司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罚金15亿元(人民币,下同);对周伯云、田景升以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7000万元、800万元;对翟中奇等其余10名被告人以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六年不等刑罚,并处250万元至50万元不等罚金。
 集资|两创始人被判无期!善林金融非法集资737亿大案一审结束,四大吸金套路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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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万投资人损失217亿元,创始人被判无期
7月24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单位善林(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善林金融公司)、被告人周伯云等12人集资诈骗一案,判决如下:
1.对善林金融公司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5亿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
2.对周伯云、田景升(编者注:善林金融原执行总裁)以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7000万元、800万元;
3.对翟中奇等其余10名被告人以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六年不等刑罚,并处250万元至50万元不等罚金。
在线上线下发力的“善林金融”及其关联平台牵涉的投资人之多、涉及地域之广及涉及未兑付金额之多,刷新了多项记录,一度引发业内震惊。
此次上海一中院一审披露的细节也进一步证实:
29个地区设立千余家分公司及门店
经审理查明:2013年10月,被告人周伯云组建、设立被告单位善林金融公司,并实际控制“善林系”企业,陆续在全国29个省市开设千余家分支机构,并逐步设立“广群金融”“善林宝”“亿宝贷(幸福钱庄)”“善林财富”等网络借贷平台。
向62万余名投资人非法集资736.87亿元
为谋取非法利益,善林金融公司采用虚设债权、虚构借款人信息、虚假宣传等方式,承诺4.5%至18%的年化收益,通过债权转让等名义,向62万余名投资人非法募集资金共计736.87亿余元。
25万名受害人被实际经济损失217亿余元
上述非法集资钱款均被转入善林金融公司、周伯云实际控制的银行账户,567.59亿余元用于兑付前期投资人本息,34.63亿余元用于项目投资、收购公司股权、购买境外股票,35.39亿余元用于善林资产端线下、线上放贷,其余款项被用于支付公司运营费用、员工工资及佣金、关联公司往来款等。至案发,造成25万余名被害人实际经济损失共计217亿余元。
上海一中院认为:被告单位善林金融公司及被告人周伯云等12名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善林金融公司、周伯云等人的非法集资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特别重大的经济损失,严重破坏了国家金融秩序,结合本案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人家属、被害人代表等共计200余人旁听了一审宣判。本市司法机关将继续加强对涉案资产的追赃挽损工作。
此外,采访人员注意到,自去年以来,全国多地对善林金融分公司负责人进行了审判。
今年7月消息,湖北十堰市茅箭区法院依法审理的“善林金融”十堰分公司负责人柯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一审判决被告人柯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后柯某提出上诉。日前,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维持原判的裁定。
今年7月消息,山西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忻府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善林金融”忻州分公司负责人杜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告人杜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五万元,非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2018年12月20日消息,善林(上海)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南阳分公司负责人王某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近737亿!警方揭秘巨额非法集资四个套路
从2018年4月24日晚间,周伯云自首投案;到2019年善林金融案在上海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历时近三年半,投资人等来了一审判决,接下来仍然是漫长等待追赃挽损。
法院通报信息显示,2013年10月,周伯云组建善林金融公司,并实际控制“善林系”企业,陆续在全国29个省市开设千余家分支机构,并逐步设立“广群金融”“善林宝”“亿宝贷(幸福钱庄)”“善林财富”等网络借贷平台。
从2013年10月平台创设到2018年4月崩盘,不过4年半的时间里,善林金融及旗下全国各地分公司向62万余名投资人非法募集资金736.87亿元。它是如何做到的?
券商中国采访人员注意到, 警方在调查揭秘了“善林金融”线下门店推销+线上互联网营销交易模式的巨额非法吸存的四个套路:
套路1.在全国广设1000余家线下门店布局,招聘员工并进行培训后,通过广告宣传、电话推销及群众口口相传等方式,支付员工高额工资和高额提成,大肆推销债权转让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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