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到命案发生小区搞直播?“围观破案”,别突破底线

“来某某失踪案”是近日舆论关注的一个热点 。这起案件的一个特点是,媒体、网民持续关注、持续报道,形成“围观破案”之势 。
“围观破案”的参与者,一些是出于猎奇,还有一些是想着提供线索、出谋划策 。初衷可能无恶意,但实际结果有的却可能有悖公序良俗,甚至违法 。例如,一些媒体过度深挖受害者的情感经历,推测家庭成员的矛盾冲突,拍摄家属失声痛哭等场面,这不仅是对逝者的不尊重,而且是对个人隐私的侵犯 。一些“播主”到案发小区搞直播,不仅干扰了小区居民正常的生活,而且可能间接给犯罪嫌疑人提供了信息 。一些网民在网络上调侃“化粪池警告”“多谢老公不杀之恩”,娱乐化解构这起惨案,触及道德和文明的底线 。还有甚者,制造传播谣言,误导公众 。
在舆论对刑事案件的关注中,一些问题常常被忽视 。不仅仅是新闻媒体,当前更多个人加入到“围观破案”当中 。他们在社交平台开设账号,采集、传播信息,作推理、下判断,使得大量的与案情相关与不相关的、真实的或道听途说的说法公之于众,调动情绪、吸引流量、聚集热度 。那么,其中的规范与边界在哪里?
杭州市公安局前几天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来某某失踪案”侦办最新情况 。在通气会结束前,警方向媒体提出两条建议:“希望各位媒体采访人员在报道时充分考虑被害人家属的情绪,不要过度渲染血腥;充分理解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特殊性,不要过多地暴露我们的侦查手段,客观、理性地报道 。”这两条建议十分必要 。
【案件|到命案发生小区搞直播?“围观破案”,别突破底线】在不违反相关法律的前提下,对刑事案件适度报道,是满足公众知情权的需要 。近年来,“围观破案”推动热点案件高效公正办理的例子也有不少 。但是,其中存在的负面影响和乱象不容小觑 。
对侦破的过程与细节过度披露,容易使案件真凶增强戒备心理,进行反侦查,会给后续办案增添障碍 。对作案细节的渲染描绘,也容易导致示范效应 。对个人隐私的侵犯、痛处的触及,更会加剧受害人及其亲属的痛苦,造成二次伤害 。而且,对案情关注什么、怎么报道,很可能影响案件的侦破方向 。“围观破案”,不能也不应成为“舆论审判” 。
刑事案件信息如何传播,其实业内早有规范 。《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规定,“维护采访报道对象的合法权益,尊重采访报道对象的正当要求,不揭个人隐私”,“在法庭判决前不做定性、定罪的报道和评论,不渲染凶杀、暴力、色情等”;《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明确,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制作、复制、发布含有展现血腥、惊悚、残忍等致人身心不适的不良信息……这些规定,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序良俗,不仅是新闻报道的基本规范,也应当为所有网络信息传播者、网络活动参与者遵循 。
对案件的报道,在某种意义上说也是对法律知识的普及 。“来某某失踪案”,最终需要司法机关查明事实、惩治罪犯 。而对与此相关的公众媒介素养、法治意识的讨论,对“围观破案”问题的反思,其价值不仅在于这起案件,更关乎对社会公平正义和良知底线的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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