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电动自行车闯红灯,全责!
“反正责任不在我”“我是弱势群体,错了也该你负责”“平常我都是这样走的,也没发生过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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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你要是有上面这些想法,
赶紧改过来!
任性违法是要付出代价的
【 电动|电动自行车闯红灯,全责!】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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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15日,浙江义乌。上午9时07分,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经过十字路口时,与杨某驾驶的轿车发生碰撞,导致轿车前侧受损,蒋某脚部受轻微伤。经调查,交警认定蒋某闯红灯导致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不料,蒋某对此并不服气,先是指责轿车闯红灯,看完交警出示的监控视频后,知道汽车是绿灯正常行驶,又指责汽车没有保持安全距离……结果被交警“霸气回怼”:你闯红灯哪来这么多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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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某闯红灯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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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某驾驶电动车行驶在机动车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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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某驾驶电动车违法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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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某的电动车加装雨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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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更多电动自行车闯红灯的事故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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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事故现场
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九条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按交通信号通行的,处50元罚款。
南宁交警提醒
电动自行车骑行者: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要以为自己是电动自行车骑行者,属于“弱势群体”,就置法律的权威于不顾,任性地闯红灯、逆行等。
电动自行车是典型的“肉包铁”,一旦与机动车相撞,往往电动自行车骑行者及乘客受伤、致死率更高。同时,在电动自行车没有购买相关保险的情况下,事故发生后的治疗、赔偿等也难以得到保障。因此,电动自行车骑行者不要再抱有侥幸心理,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
(来源:综合自公安部交通管理局、YiYa工作室)
【来源:南宁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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