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拟加强网络直播营销监管 这七类行为将被查处

中新经纬客户端7月29日电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28日消息 , 市场监管总局起草《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意见》指出 , 依法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七类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行为 。
官方拟加强网络直播营销监管 这七类行为将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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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市场监管总局指出 , 当前 , 网络直播营销迅猛发展 , 为激活消费市场、助力经济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 , 但也存在网络平台责任落实不到位、商品经营者售卖假冒伪劣商品、网络主播虚假宣传等问题 。 为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 ,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 促进直播营销新业态健康发展 ,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场监管部门职责 , 现就有关事项提出以下意见 。
【官方拟加强网络直播营销监管 这七类行为将被查处】据悉 , 《意见》厘清了有关主体法律责任 。
一是网络平台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 网络平台经营者在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中 ,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 应按照《电子商务法》规定履行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为采用网络直播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 , 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开放经营者入驻功能 , 为采用网络直播方式推广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提供直播技术服务的 。
其他网络平台经营者如果为其用户提供网络直播技术服务 , 应根据具体情形 , 参照适用《电子商务法》关于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规定 。
二是网络平台参与宣传推广时的法律责任 。 网络平台经营者对网络直播营销活动进行宣传、推广的 , 应按照《广告法》规定履行广告发布者或广告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 。
三是商品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 通过网络直播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 , 应按照《电子商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价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 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
四是网络主播的法律责任 。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中为商品经营者提供直播服务 , 直播内容构成商业广告的 , 应根据其具体行为 , 按照《广告法》规定履行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或广告代言人的责任和义务 。
《意见》明确 , 严格规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 。
一是严格规范商品或服务营销 。 通过网络直播营销商品或服务 , 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 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 依法查验有关证明文件 。 不得通过网络直播销售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的商品或服务;不得通过网络直播销售烟草制品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进行商业推销、宣传的商品或服务;不得通过网络直播销售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进行网络交易的商品或服务 。
二是严格规范广告审查发布 。 在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中发布法律、法规规定应进行审查的广告 , 应严格遵守广告审查有关规定 , 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 不得以网络直播形式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发布前审查的广告 。
三是严格规范广告代言 。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接受委托 , 在直播中以自己的名义或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 , 直播内容构成商业广告的 , 应遵守广告代言有关规定 。 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在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中开展广告代言活动 。 不得委托因在虚假广告中作推荐、证明受到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在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中开展广告代言活动 。
《意见》强调 , 依法查处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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